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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從科學角度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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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空氣質素指標,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曾於去年11月10日向本會表示,「每一個地方在制定空氣質素標準時,必須考慮該地當前的污染情況、技術上的可行性、管制污染源的措施、減排的策略,以及社會、經濟和文化等因素」,當局會否從該等因素出發,檢討自1987年已開始使用的空氣質素指標;若會,檢討的範圍及時間表;若否,當局按該等因素(特別是社會、經濟及文化因素)進行檢討有何困難;

(二)  在2003和2004年,香港空氣符合短期空氣質素指標所佔時間百分率分別是94%和86%,而符合長期空氣質素指標所佔時間百分率分別為62%和15%,符合長期和短期空氣質素指標所佔時間百分率出現差異的原因;

(三)  有何措施協助市民區分長期和短期空氣質素指標;及

(四)  在2003及2004年,環境保護署的各個監測站錄得「二氧化硫的1小時平均濃度」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日均濃度」超過相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所訂限值的總次數分別為何,以及當局進行了甚麼工作跟進超標的情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各地有關檢討空氣質素標準工作的進展,並計劃參考美國、歐盟和其他先進國家的相關檢討結果,結合本地的長期研究資料,從科學的角度來考慮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是否須要修改。我們會充分考慮各有關因素,包括香港當前的污染情況、新指標的技術可行性、管制污染源的措施的有效性、減排策略的施行進度、以及對經濟和社會影響等。根據最新的資料,歐盟的檢討工作預計於2005年下半年完成,而美國的檢討工作則預計可於2007年底完成。我們會在參考了美國及歐盟等的檢討結果後,定出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的具體時間表。

(二)  長期空氣質素指標,是指污染物的全年平均濃度的容許限值;而短期空氣質素指標,則是污染物的1小時至24小時平均濃度的容許限值。

  2004年符合長期空氣質素指標的監測站的比率偏低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區域空氣污染惡化,令區內的背景污染物濃度上升,引致多個監測站超出長期指標。至於短期指標超標的情況,大多數是在風勢微弱或氣象條件有利光化學煙霧形成的情況下發生。由於這些天氣情況只是偶爾出現,故此全年符合短期指標的時間比率較長期指標的達標比率為高。

(三)  環境保護署在其網頁,詳細解釋了空氣質素指標的內容,空氣污染指數的計算,與人體健康的關係等等資料,當中包括了長期空氣質數指標與短期空氣質數指標的不同影響,以及各監測站在長期和短期空氣質素指標方面的達標情況。市民可以參閱下列網址。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air_quality/air_quality.html

(四)  在2003及2004年,香港所有空氣監測站錄得的二氧化硫濃度數值均符合其每小時平均值的容許限值,沒有出現超標的情況。

  可吸入懸浮粒子方面,超逾每日平均標準限值次數的統計如下:

年分       可吸入懸浮粒子超出日均指標限值的監測站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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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超出  超出限值  超出限值  超出限值  超出限值

    限值    1日     2日    3日   4日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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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2     4      6     2      0

2004   5     2      5     2      0

  空氣污染物超標,當中有天氣的因素,但解決的辦法最終還是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針對這些超標情況,政府已經採取措施控制本地污染物的排放和加強與廣東省政府合作以減少珠江三角洲區域內空氣污染物排放,務求盡快令本港達致良好的空氣質素。

二○○五年五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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