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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大會談話全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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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議員:我想問署理特首可否記得三月十二日,前特首董先生呈辭被接納那天,你即時宣布接受北京學者對任期問題的意見,亦即時表達會改變政府一貫的立場,認為新的行政長官任期是兩年。我想知道這個這麼快的決定,是何時作出?哪一位作出?假若是董先生作出的話,你作為政務司司長,曾否為香港人捍嬪畯怐漯k治和「一國兩制」精神,要求董先生先諮詢立法會、特區的法律界和市民的意見,然後才作出決定。

署理行政長官:我與梁司長(律政司司長)在三月十二日和各位議員見面時,亦解釋過整件事的背景。因為有關特首出缺、新的特首的任期問題,差不多在三月十二日之前的三個星期,已是大眾意見紛紜,各方面有不同的意見。為了這件事,董建華先生吩咐梁愛詩司長一定要尋求一個好好的決定。梁司長在這方面奔走了很多次,向內地求證關於各方面當時立法的原意,和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她收到資料後,回港與律政司的同事,用我們一般普通法的傳統,看過這些問題後,作出一個新的意見,覺得新特首的任期是原特首的剩餘任期。這意見一直在三月初我們內部都有討論。當我們知道董先生請辭的消息公布後,那幾天我們內部更緊密研究這問題。我們覺得有一個好重要的的信息要給香港人知道,當董先生辭職的那天,如果真的獲中央接受,我們要有一個好明確的信息給香港人知道我們何時會選新的特首、新的特首的任期是多久,這個不能夠胡里胡塗,不能夠不清楚。在這方面,我和我的同事看到梁司長的意見,經考慮後接受了該意見。直至三月十二日,中央接受了董建華先生的請辭時,當時我以署理行政長官的身分講出我們的意見,做出當日的聲明,情況就是這樣。

湯家驊議員:我不是太明白答案。答案是否指決定是由北京作出?還是由你作出?如果由你作出,為何你沒有要求、或是提出意見,徵詢立法會、香港法律界和香港市民在這方面的看法?

署理行政長官:我剛才已講清楚,我當時以署理行政長官的身分接受這個意見。因為我剛才所說,這問題不是當時社會沒有討論,當時社會已充分討論。對於這問題,五年的意見、兩年的意見亦已充斥於媒界的篇幅。我們看過那些意見後,亦考慮到當時社會的需要。湯議員,我再重申一遍,社會的需要就是要在當天知道特區政府對於特首出缺後有沒有具體、詳盡、完滿的安排來選新的特首。我覺得任期是一個主要的問題,不能再予以繼續諮詢、再繼續傾、再繼續延遲不穩定的情況,所以當時作出這樣的決定。

鄭經翰議員:我想問曾先生,剛才他在回應議員提問時說,很高興香港可以擔當起兩岸關係的一道橋樑的角色。而連戰先生來港時,台灣駐香港的非正式代表鮑正鋼先生想到機場接機,接待連戰的訪問團,但被機管局阻撓,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先生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說,鮑先生是不請自來。鮑先生現時有個正式的回應,我聽收音機聽到的,他說有申請進入機場的許可證,以接待台灣代表團,但遭到阻撓,他認為林瑞麟局長的指摘是不公平和失實的。我的問題是,這樣做會否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現在是誰說謊?是他不請自來?或是我們特區政府自己拆掉橋樑,香港不需要再作兩岸交流的橋樑?拒絕鮑正鋼先生接待連戰是你的決定?或是林瑞麟的決定?還是其他人的決定?

署理行政長官:我通常與姓鮑很有緣的,我的太太姓鮑,不知道鮑正鋼先生是不是中山人士。不過,這件事情不能看得這麼簡單,關於中華旅行社在香港的地位和活動範圍的問題,特區政府和中央有一個很清楚的立場,而且這個立場一直都很清晰而一貫的,中華旅行社的負責人對於特區政府有關的政策是清清楚楚的,它日常的工作是包括幫助香港人提供辦理入台的服務,這是它主要的工作。特區政府在機場或其他口岸關口接待外賓時,是有一套很嚴格的規矩的。一般只有具備領事或者是我們國家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身分才可以參加有關的安排和活動。譬如,美國的總統或者國務卿來港時,在迎接行列中有特區政府的官員之外,也有美國駐港領事館的官員;又例如,我們中央領導人來港時,中央駐港機構代表也會參與其中,這是嚴謹的規矩、制度。但是中華旅行社並非我們國家的機構,也沒有官方代表的身分,更加不是外國領事館,所以這個機構的負責人,不能理所當然進入機場禁區,更不能進入我們的貴賓室,接待過境政要和貴賓。我們拒絕鮑先生的要求,是避免別人以為中華旅行社在香港具有我們國家代表或領事的地位,這是不可以混淆的。今次特區政府是高規格地安排連戰先生,接下來是安排宋楚瑜先生過境,都顯示我們誠心希望他們的訪問成功,並誠心轉遞我們會致力拓展港台的關係。對於中華旅行社的問題,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們的政策。林瑞麟先生所說的,完全是事實。我也希望鮑先生聽到我的說話,明白到他在香港進行工作對我們曾許下的諾言,並會履行他的諾言。

鄭經翰議員:如果林瑞麟局長當日在這裡回應議員提問時,有提及你所說的答案,我是不會提這個問題的。但當日林局長說鮑正鋼先生是領取了「參觀證」前往機場的,是因為參觀機場並沒有包括貴賓室的,這是我的理解。為甚麼當日林瑞麟不給予一個正確的答覆,而是說因為領取不到證件,這是否有失我們特區政府的體統?還有,我想提醒你,連戰也並非代表台灣官方。會否在立法會提出來,或向市民作公開交代林先生是否在處理這事件方面有失當之處?

署理行政長官:林先生在處理這事上很適當的,可能當日並非由你發言,問的方法並非如你所問,所以林先生沒有這個機會答覆你。但我相信箇中情況就如剛才所說的,是很清楚的。我剛才說採用高規格安排是以國民黨主席的身分來接待的,並非說他是官方的。

譚香文議員:剛才聽到曾先生說了很多關於互相溝通的方法,會努力聆聽我們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我記得最近在西九的事件中,立法會召開了動議辯論,聽了很多議員的意見之後,曾先生說了「恕難從命」這句說話回應對撤銷單一招標的意見,不知這是否心中之言?我想請問曾先生,將來你怎樣向市民保證,你會努力去聆聽,做到互相溝通,和改善行政立法的關係?

署理行政長官:我剛才所說每一句說話都是真心,關於我們需要溝通多些,多些真誠來對話,多些聆聽社會的意見。有時立法會的意見,和普羅大眾發表的意見,會有差距,特別在發展西九計劃上,的確有些差距。對於單一招標,立法會的意見和普羅大眾的意見,直到現時來說是很相像的。但是,當日那個動議是要我立刻取消,如果你記得,當天你的動議差不多要我推倒重來,重新來過,再做過西九計劃,這是與香港普羅大眾市民的意見是很不同的。所以我當時沒有辦法接納這意見,原因是這樣。但我知道每一方面,我們都要取捨,亦都希望得到議員的諒解。

王國興議員:我想幫貧困者問署理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第四十四段提到扶貧委員會,內文說的:「我們會從宏觀角度研究在經濟、就業、教育和培訓等方面的扶貧工作,也會探討具體措施扶助年老、單親、殘疾的貧困人士,尤其是要幫助在職但低收入的人士。」內文又提到扶貧委員會,扶貧委員會只是為四個社會組別訂定貧窮指標:第一個是兒童及青少年;第二個是在職人士及成人;第三個是長者;第四個是社區。就是遺漏了單親家庭和殘疾人士的貧窮情況。扶貧委員會現在漏了這兩個組別,正正是施政報告提到的兩個組別。我想問署理行政長官會否提醒扶貧委員會盡快補加這兩個社會組別呢?

署理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董先生說得比較詳盡一些;扶貧委員會工作範圍的構思和寫出來的方法比較濃縮一點,而且關於單親家庭和殘疾人士,特區政府已經有很多既定的政策。既定的政策也可不停檢討是否足夠或應否更加改善。當然我很樂意將你的建議和財政司長商量,使董先生所提的扶貧範圍可否在他們的委員會中蚞它h一點呢?另外一方面,關於單親人士和殘疾人士一向都是我們社會福利政策的主要環節,我們不會忽視這個環節的。

王國興議員:我想問署理行政長官何時會補加該兩組別呢?

署理行政長官:我一會兒會跟財政司長談。但他何時補到,那他有他的決定。他們委員會的人數很多,工聯會亦有代表,我相信他們是會分開層次和優先次序,我對財政司司長處理這件事有信心。

郭家麒議員:首先我想恭喜署理行政長官要求國務院釋法獲得人大常委一致通過。大家知道,署理行政長官另一頂帽子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負責人,去年曾先生亦由於政制檢討工作,要求人大第二次釋法。我想問署理行政長官,我記得你當初向市民講的兩句話:你流的是香港人的血,飲的是香港人的水,當然希望香港政制發展得以進一步落實。我的問題是,署理行政長官,你現在的工作,或者你將來極有可能、在眾望所歸的情況下可能成為我們的行政長官,你如何在工作中落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香港循序漸進也好,甚麼方法也好,達致全面普選?你心目中的腹稿是怎樣?你如何在上次釋法否決了零七、零八年普選的情況下,為政制檢討帶領我們走出下一步?

署理行政長官:人大釋法的權力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寫得很清楚,這是我們憲制設計的一部分,我希望不要視它為洪水猛獸,一定要用平常心、實際情況看這些問題。剛才我說過,香港對這方面很敏感、未熟悉、未習慣,因為我們以前是用普通法傳統,但亦要體諒《基本法》本身的設計是我們憲法的一部分。作為立法會議員,和我們一樣,都不能對憲法不尊重,視它為洪水猛獸。還有,作為一個事實的補充,去年春天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於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的決定,是關於普選的日期不可在二零零七年舉行,不是特區政府要求的,不是我要求釋法的,這只是一點解釋,補充給各位。對於全面普選的時間表,當然要香港普羅大眾在共識下進行,做出一個香港本身的意見,亦迎合附件一中要有三方共識的情況之下做事。不論是行政長官還是政務司司長作為專責小組的主席,都要循這個框架進行。對於普選這個最終點,這是我們共同的願望,亦希望以最快的方法達到,希望有了其他的基建後能夠達到。但是,有一點就是,我們能夠達到普選,這個普選是需要我所講的要有三方面共識,一方面是香港市民立法會的代表;第二是中央政府,透過人大常委會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的同意,要得到共識一定要建基於互信,我們一定要拿出信心,希望能夠認識中國的情況,亦希望國家了解我們香港的心情,我想若這方面做了工夫,我們能看到普選的時間會更加快些。

郭家麒議員:我聽到署理行政長官講了許多條件,在這些條件之下,香港就可以邁向普選,但我的問題是希望署理行政長官進一步給一個答案,以你的看法,有些甚麼情況或者甚麼具體的工作,令剛才你講的三方面的互信及大家的共識會達到?你估計甚麼時候這個共識可以達到?因為事實上作為香港人的一份子,我們希望看到的東西,在我眼中看來是遙遙無期,我不知道署理行政長官有否一些具體的、或是令我們樂於看到的一些方法或時間表?

署理行政長官:這是我第五號報告書的目標,現在我們多方面聽香港人各方面的意見,我希望第五號報告書勾畫我們在改革二零零七年的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及二零零八年的立法會的產生方法,是向前更加邁進,使安排更加民主,更加開放,更加有代表性,這就是我們的目標。在這個框架中,盡量去到框架的邊緣,就是我們的目標。但這要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支持才能做到,我希望到時議員在這方面有正面的和有建設性的參與、討論。我不知道你在這個框架內有否向專責委員會表達你的意見呢?你想它如何做得到呢?你認為如何做才能達到呢?我自己會很珍重你個人在這方面的意見,但如果仍要告訴我「我不理這些,我們要堅持零七、零八年普選,其他我不會考慮」,這樣就變成我們沒有討論的基礎。因為很明顯,那樣中央就不會接納。我建議不如我們大家坐下來,誠意些,大家心平氣和面對這個問題,提出具體的意見,如何可在這個框架內作出一個香港能夠接納的、大家可以接納的方案,這樣就最好。

(待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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