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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動議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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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使香港的瀕危物種管制制度完全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同時簡化現有的《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的規管條文及許可證制度。

  香港在管制以瀕危物種製成的藥物的國際貿易方面,現有的條例未完全符合公約規定,因此我們必須重訂主體條例,使本港的管制制度與公約規定一致。

  現有的條例自制定以來,曾作出多次修訂,以反映公約規定的變更,但時日一久,條例的條文已變得複雜難明。再者,公約規定的一些管制措施尚未在現有的條例中清楚訂明。不同的受管制物種現時所獲的豁免也有顯著分別。條例中亦對個別物種有不一致的處理方法,如有關的做法沒有運作上的理據,我們須予以消除。

  另外,我們建議簡化現時的許可證制度,使申請者只需為每批付運貨物或每個存放處所申請一張許可證,而不再需要就個別物種申請許可證。因此,收費制度也須予修訂。我們建議簡化收費制度,以九項新的收費取代現時的十四項收費,並同時檢討現時的收費水平,續步增加許可證的收費,以期最終達致收回十足成本的目標。許可證制度簡化後,預期大多數現有和未來的許可證持有人將會繳交較少費用。

  漁農自然護理署已就法例重訂建議(包括新收費表)諮詢有關委員會和業界代表,他們大致表示支持,因為可簡化現行的許可證規定和減少收費類別。

  主席,保護瀕危物種是自然保育工作中重要的一環,我們在確保香港有一套有效而完全符合國際公約規定的管制制度的同時,亦希望重訂有關法例以減少對業界及使用者造成的影響。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以助保護瀕危物種。

  多謝主席。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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