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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單程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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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答覆:

問題:

  據報,去年持單程通行證(簡稱「單程證」)來港人數為34 000人,較前年的53 000人減少約百分之三十六,亦沒有耗盡按每日發出150個計算的單程證全年名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單程證各類別配額的使用情況,包括分別給予港人在內地所生而沒有居港權的未成年子女及港人在內地配偶的分額有沒有供不應求,以及仍在等候批准來港定居的此兩類人士的數目;

(二) 會不會向中央政府建議更改分配單程證名額的方法,例如由以個人改為以家庭為單位審批單程證或縮短港人與他們內地配偶分居年期的規定;以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內地人士來港定居的申請,使香港當局可因應香港的現實情況,靈活調整單程證各類別的配額;及

(三) 會不會因應單程證全年名額沒有耗盡而放寬關於內地人才及資本投資者來港投資、工作及定居計劃的申請資格,讓更多這些類別人士來港定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行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60個分配給持居權證子女,30個給分隔兩地十年或以上的配偶(即「長期分隔配偶」)與隨行子女,以及60個給其他類別的申請人,包括分隔兩地少於十年的配偶與隨行子女、內地無人撫養而需要來港投靠親屬的兒童、來港照顧年老無依父母(即在港沒有其他子女)的人士,以及在內地無人供養而需要來港投靠親屬的長者。

  在二○○四年,共有38 072名持單程證人士抵港,即平均每天104名。根據他們在抵港時提供的資料,當中10 314名為持居權證子女(即平均每天28名)、3 682名為分隔兩地十年或以上的配偶與隨行子女(即平均每天10名)。而其他類別申請人佔24 076名(即平均每天66名),當中包括19 209名為分隔兩地少於十年的配偶與隨行子女(即平均每天53名)。由於獲發單程證人士可選擇在取得單程證後的三個月有效期內來港,故有關抵港數字跟每年單程證簽發數字可能有所不同。

  在二○○四年,持單程證抵港人數與往年比較有所減少,我們相信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專為居權證子女而設的每天60名配額未能用盡此一情況。數字顯示,二○○四年的居權證子女的平均每日抵港人數為28人,即比配額少32名。

  至於配偶方面,根據內地公安當局近日宣布的單程證放行分數線,分隔兩地配偶等候單程證的時間已在最近進一步縮短至廣東省的配偶為六年、其他省份的配偶為五年。由於單程證的審批工作是由內地公安機關負責的,我們未能提供目前正在等候批准來港的各類申請人的分項數字。

(二) 至於單程證審批權的問題,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按目前的安排,單程證的審批權由內地當局行使。而內地當局從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一直按照「打分制」來審批單程證申請,按客觀標準及具透明度的機制考慮及決定申請人的資格及赴港次序。而近九成的配額獲分發給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擁有居港權的子女、香港居民的內地配偶、與及他們的18歲以下隨行子女。單程證機制近年來基本上運作良好,我們除了已向內地當局提出研究是否可讓更多確有需要的內地成年子女依法申請來港定居及照顧父母外,在現階段並無計劃要求內地當局考慮改動單程證機制及任何相關標準。

  正如二○○三年公佈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述及,我們會定期跟內地商討單程證配額與及現行配額不同類別的分配。「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將會在2005/2006年度發表下一個檢討報告。政府將徵詢公眾和立法會對有關建議的意見。

(三) 單程證計劃的目標旨在協助家庭團聚,而並非吸納人才或投資者。在單程證計劃內滲入這些考慮,可能令計劃的目標混淆,在執行上亦變得更為複雜。事實上,單程證配額的使用情況每年會有所上落,假設有某一年有剩餘配額的話,剩餘的數目亦未必能吻合本港當時經濟情況對人才的需求。因此,我們認為應繼續透過單程證以外的專項政策輸入內地人才。

  根據現行政策,內地居民可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此計劃並沒有訂定任何配額限制,而輸入人才的數目主要視乎本港經濟的需要。該計劃在二○○三年七月推出,截至二○○五年二月底,入境處已批出5 705宗申請。行政長官在二○○五年的施政報告已明確指出,為了配合我們的發展策略,香港必須開放吸納全球的頂尖人才,採取更加積極進取的措施,邁出更大的步伐。儘管目前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運作良好,為配合二○○五年的施政報告的政策方向,我們會對現行政策不時作出檢討,以確保本港能獲得所需的內地人才,充分滿足本地經濟增長及企業發展的需求。

二○○五年三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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