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三十九題:海下灣海岸公園的商業活動

********************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不少船隻於海下灣海岸公園非法運載乘客進行商業性質的活動(例如觀賞珊瑚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就在該海岸公園進行商業活動而申領許可證的宗數,以及成功申領的宗數;

(二) 過去5年,每年當局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向在該公園運載乘客進行非法商業活動的船隻東主提出及成功檢控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

(三) 現時有否措施打擊該等非法活動;若有,詳情和成效為何;及

(四) 有否評估上述非法活動對該公園生態的影響;若有,評估的詳情和結果為何?

答覆:

(一) 過去5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沒有接獲在海下灣海岸公園內進行商業性質活動(包括珊瑚觀賞活動)的申請。

(二) 《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由海事處負責執行。根據海事處的資料,該處曾在2003年在海下灣海岸公園內成功檢控5名船主超載;又在2004年成功檢控一艘出租遊艇未有於72小時內把租船協議書通知海事處處長。

  漁護署曾在2003年9月聯同海事處及水警進行了一次聯合行動,及後海事處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成功檢控3名船主從事非法商業活動。

(三) 漁護署人員每天都會巡邏海下灣海岸公園。當發現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從事非法商業活動時,署方會進行檢控。但由於證明從事非法商業活動需要有證據顯示涉及金錢交易,這些證據往往不容易收集。

(四) 漁護署有定時進行水底監測珊瑚群落的情況。在2004年5月間曾有珊瑚被大型船隻撞毀。但自從我們禁止大型船隻進入海下灣海岸公園的珊瑚區後,再沒有同類事件發生。監測結果也顯示珊瑚群落沒有因小型船隻的觀賞珊瑚活動而遭受破壞。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