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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十四題:大埔游泳池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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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在去年十一月三日答覆本會質詢時表示,一幅位於大埔第四區並指定作游泳池場館連附屬設施用途的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已超過十二個月,承批人並已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撥款重新發展該幅土地。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游泳池場館興建計劃的最新進展;

(二)上述撥款事宜有否阻滯;若有,詳情為何;

(三)現時大埔區游泳池及嬉水池場館數目是否已達《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有關標準;若否,有何計劃增加該區這類設施的數目;及

(四)當局會否基於大埔區遠離泳灘而考慮增加該區游泳池或嬉水池場館數目?

答覆:

  就質詢的四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該幅位於大埔第四區的地段指定用途為游泳池場館連附屬設施。承批人為大埔體育會,自一九八八年已建泳池,由於日久失修,該泳池已於一九九九年關閉。該會並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撥款進行重建發展。但由於在泳池重建工程進行期間,負責是項重建計劃的建築師兼認可人士及結構工程師均未能妥善履行其職責,故該泳池重建工程現已停工。大埔體育會現正循法律途徑處理有關問題。政府現正積極協助物色合適人士承接大埔體育會進行有關的泳池重建計劃。

(二)我們得悉大埔體育會已在月前就已進行的泳池重建工程部分,向香港賽馬會提交評估報告及有關單據,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請撥款。目前香港賽馬會正處理其撥款申請。

(三)根據規劃署最新的人口分布推算,大埔區現時人口約有三十萬。除上述大埔體育會泳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區內現設有「大埔游泳池」,該泳池場館內設有一個主池、兩個習泳池、一個跳水池、一個兒童池和一個嬉水池。 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建議,人口達二十八萬七千人的地區應可以設有一個游泳池場館,每區亦應設有一個嬉水池,因此大埔區游泳池設施大致上已符合有關的標準。

(四)大埔區現時設有「大埔游泳池」,大致上已符合有關規劃標準。行政長官最近在施政報告宣布會優先展開二十五項市政工程,其中包括在大埔龍尾建造人工海灘,此項設施將為區內及全港市民提供更多游泳的場所。當局會盡快開展上述工程的規劃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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