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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電影、電視、唱片業關注版權法研討會」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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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出席「電影、電視、唱片業關注版權法研討會」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Nansun、各位業界的朋友、各位嘉賓:

我好高興今天出席這個「電影、電視、唱片業關注版權法研討會」。

我知道自從政府發表檢討《版權條例》若干條文的諮詢文件以來,電影、電視和唱片業特別組成一個版權關注組,而今天的研討會將討論諮詢文件中一些備受業界關注的課題。在此我先多謝你們的關注,並盼望你們積極向政府提出意見,幫助我們制訂有關的立法建議。另外,我們亦將在二月五日(星期六)早上在中央圖書館舉行公開論壇,收集公眾意見,希望屆時你們都會出席。

首先,請容許我簡單介紹一下今次公眾諮詢的背景。大家或者記得當政府在2001年制訂最終使用者刑責時,公眾人士擔心新增的刑責可能會妨礙資訊傳播和課堂教學。為了回應這些關注,我們將適用的範圍規限於電腦程式、電影、電視劇或電視電影,以及音樂紀錄,但是我們亦決定暫停實施其他版權物品的最終使用者刑責。其後,我們經過廣泛諮詢公眾之後,在2003年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將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只局限於上述四類作品。

不過,在立法會審議《2003年條例草案》期間,一些版權作品擁有人,尤其是出版業,強烈要求把他們的作品納入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另一方面,版權作品的使用者亦表示,如要考慮擴大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香港必需先參照美國的「公平使用」形式,採用非盡列的豁免版權制度。為了有充足的時間作更深入研究和考慮,我們從《2003年條例草案》中刪除了有關最終使用者刑責的條文,並把暫停實施的安排有效期再延長兩年,至2006年7月31日。

今次的諮詢文件涵蓋了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和豁免版權制度這兩個主要課題,以及《版權條例》下其他若干需要檢討的事宜。我們在諮詢文件中臚列了一些不同的方案和相關的考慮因素。我們是持著開放態度,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以便我們制定持平和對社會整體有利的法例修訂建議。

我們的計劃是希望在暫停實施安排的有效期完結之前,可以將新的法例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並獲得通過。由於法例修訂需時,而且立法會是需要足夠的時間審議有關的建議,因此我們工作的時間表是非常緊逼的。

各位,就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和豁免版權制度而言,我相信業界的朋友除了關注到這個適用範圍會否擴大至涵蓋他們在四類作品以外的其他版權作品(例如電視資訊節目),你們亦會關注到改變豁免版權制度所帶來的影響。

香港現行的《版權條例》採用盡列形式的豁免版權制度,即是將所有可獲豁免版權限制的作為逐一列出,其好處是清楚明晰,但也同時限制了豁免制度的靈活性。

至於美國採用的「公平使用」非盡列制度,其特點是除了列出多項可視為「公平使用」的使用目的之外,還訂明法庭可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使用的目的及性質、版權作品的性質、使用的部分佔整項作品的篇幅比重、對版權擁有人權益的影響等,來評估某作為是否屬於「公平使用」。

這種制度固然較靈活,但卻可能會帶來法律上不明朗的因素。我留意到今日研討會稍後討論的其中一個課題是「公平使用」和「公平處理」,我相信各位透過今日的研討會應該可以更加深入研究這兩種制度對版權擁有人及版權作品使用者的影響。

此外,諮詢文件亦提出了應否為影片制訂租賃權的課題。早在立法會審議《2003年條例草案》時,已有電影業人士向我們反映,商業租賃影片的活動影響到版權擁有人的利益,並要求為影片制訂租賃權。我們最近與電影業人士會面時,業界的朋友亦再次要求為影片制訂租賃權,並且引入刑事罰則。我們已將業界的訴求及相關的考慮因素載列於諮詢文件之內,供公眾考慮。

另一個業界關注的課題是應否放寬有關平行進口版權產品最終使用者的法律責任。這個課題一向極具爭議性:一方面,放寬限制有助促進貨物自由流通及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使用正版產品;另一方面,我們也要顧及版權擁有人及專用特許持有人的權益及創意產業在本港的發展前途。要在當中求取一個平衡點,實在不容易,我期望收取業界的意見。

此外,我們亦在諮詢文件中探討有關規避保護版權的科技措施。今時今日,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消費者對電影、音樂等版權作品銷售模式的要求亦逐漸有所改變,有不少消費者希望可以在互聯網上購買得有關的產品。

將產品數碼化帶來的其中一大挑戰是如何在數碼環境下保護產品的版權。在這方面,諮詢文件就如何改善防止規避保護版權的科技措施列出了多個方案,我希望業界可以就這議題積極向我們提出意見。

最後,諮詢文件亦提出應否為某些表演者提供精神權利和商業租賃權等。表演者和業界的其他人士會對這些課題感到關注,我希望大家亦會就這個課題提出意見。

各位,我想趁今天這個好機會與大家再談談打擊盜版活動的問題。過去數年,海關得到業界的通力合作,大力成功掃蕩了本港的盜版光碟,而雙方的合作亦有效地遏止了供人非法下載音樂的本地網站。

最近大家非常關注點對點檔案分享(P2P)的侵權活動,海關亦在得到業界和互聯網服務營辦商的合作之下,成功採取執法行動,令本地使用BT分享電影的侵權活動大幅下降。我們會繼續在這方面的執法工作,打擊這些非法活動。

除了執法的工作之外,我們在這段期間同時與業界及互聯網的營運者亦正在探討如何透過業界合作控制有關的侵權行為。最近業界已就此與互聯網營運者接觸,我們會繼續推動兩方的合作。此外,我們會繼續透過公民教育及推廣,提高市民對知識產權的意識和尊重。我們亦會密切留意其他地方如何處理這類問題以作參考。

《版權條例》賦予版權擁有人向侵權人士進行民事索償的權利,版權擁有人應該將民事訴訟的費用包括在他們製作作品的一般預算內,而且要全面利用條例賦予他們的權利維護自己的權益。其他地方如美國、英國、澳洲或內地的版權擁有人都有循民事途徑成功向侵權人士索償,香港過往亦有不少有關版權的成功索償案例。在此,我呼籲業界同心協力,並考慮由業界組織成立基金,加強以民事方式保護你們的產權。

在點對點網絡的侵權問題方面,如果業界可以向有關的侵權人士索償,相信會起一定的阻嚇作用。其實,政府跟業界可以雙管齊下,作出一個全面的攻勢,再配合著適當的教育和推廣,我相信我們可以在不久的將來克服點對點的威脅。

我亦趁此機會呼籲業界積極考慮改變其版權作品的銷售模式,提供一些二十一世紀的銷售渠道給消費者。外國一些版權擁有人成立提供下載音樂的收費網站,十分受歡迎。我理解本地亦有機構在籌辦類似的合法下載服務。長遠而言,業界應加強推廣與新科技的結合,外國已有不少成功的例子,將P2P的技術應用在符合版權使用的用途上,業界應化危機為商機。

展望將來,我們會致力保護知識產權,務求提供一個更良好的創作和投資環境予業界。我們希望透過今次的諮詢工作收取各界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本港的版權法例。我相信各位透過今天的研討會應該可以加深了解版權法例和諮詢文件中提出的課題。在此,我呼籲各位踴躍向我們提交意見。

謹祝今天的研討會成功。多謝各位。

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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