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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於今日(一月三日)在電視台及電台啟播新一系列的宣傳短片和聲帶,以提醒市民切勿僱用非法勞工。
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於二○○四年九月頒布新的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宣傳片主要強調新的判刑指引,並帶出聘用親屬或同鄉為非法勞工並不是求情理由,僱主不能逃避監禁。
新的電視宣傳片包括三個個案,將於今晚起播出,在無線電視和亞洲電視(中、英文台)的首播時段為今晚八時至九時;而在有線電視、NOW寬頻及銀河懇曭滬獐蔭优q則為今晚六時至八時。宣傳聲帶亦會於今晚起在各英文及普通話電台廣播,首播時間為今晚七時;而在廣東話電台的廣播將會於明日(一月四日)中午開始。
新推出的宣傳短片,旨在帶出聘用非法工的僱主乃觸犯刑事罪行的信息。過去兩年在聘用非法勞工的案例中,僱主的最高刑期達入獄十八個月,而非法勞工的最高刑期則為十五個月。
在宣傳短片當中的三名主角,分別為一名聘用無身份證人士在地盤工作的判頭、一名酒樓部長僱用其不可合法受僱的親戚於其食肆內非法工作,以及指派其外籍家庭傭工從事非家務性工作的僱主,他們全部皆因僱用非法勞工而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及入獄三年;而對於那些違反逗留條件的非法勞工,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及入獄兩年。
入境處向來關注非法勞工問題,並致力打擊,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在二○○三年及二○○四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入境處分別進行了5,739及7,340次掃蕩行動,被拘捕的非法勞工分別有16,548及14,570人,而被拘捕的僱主人數則分別為1,078 及1,268人。
入境處鼓勵市民使用24小時電話熱線2824 1551、傳真熱線2824 1166或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在二○○三年及二○○四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入境處分別接獲10,412及11,945宗有關僱用非法勞工的舉報。入境處會繼續致力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勞工,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完
二○○五年一月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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