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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獲選為格雷律師學院名譽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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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獲英國格雷律師學院選為名譽委員。

  馬道立法官是在香港的第三位人士得到格雷律師學院的此項榮譽。另外兩位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和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現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烈顯倫。

  馬道立法官說﹕「對於獲選為格雷律師學院名譽委員,我感到十分榮幸。」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獲悉此事亦感到高興。他說:「這不單是馬道立法官的個人榮譽,亦是對香港司法機構及其法官的地位的認同。」

  馬道立法官一九五六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七七年在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於格雷律師學院取得英國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他並先後於一九八○年、一九八三年及一九九○年在香港、澳洲維多利亞省及新加坡取得大律師資格。

  馬道立法官從一九八○年起在香港私人執業,並於一九九三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在二○○○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二○○一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二○○二年成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二○○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法官已婚,妻子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他們育有一女。

  格雷律師學院為英國四個律師學院之一。其餘三個為中殿律師學院、內殿律師學院及林肯律師學院。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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