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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公共小巴安全帶法例於本年八月一日生效後,新登記公共小巴的後排座位須裝設安全帶,而乘客在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須使用安全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執行上述法例的情況,以及在執法時有否遇到困難;及
(二) 有否評估,在實施上述法例後,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的乘客傷亡數字有否顯示使用安全帶有效避免乘客在交通意外中受傷,或減低他們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嚴重程度;若評估結果為有效,當局會否考慮採取措施加快公共小巴引入安全帶的步伐?
答覆:
主席女士:
公共小巴安全帶法例於今年八月一日生效,至今共有392部公共小巴已經裝設安全帶。在此期間,警方曾經發出約180個口頭勸喻,提醒公共小巴乘客使用安全帶,警方日後會在這方面加強執法。
由於公共小巴安全帶法例實施只有數月,我們暫時未有足夠的數據作出評估。根據其他車輛的經驗,在安全帶法例實施後,涉及該車輛類別的交通意外傷亡人數均大幅下降。因此,我們相信公共小巴設置安全帶後,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減低乘客傷亡的程度。
此外,我們相信鼓勵柴油公共小巴車主轉用石油氣小巴的資助計劃,將有助加快業界把現有小巴更換為設有安全帶的新小巴。
完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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