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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較早時表示,政府會先完善廢物分類及回收系統,才考慮向公眾徵收固體廢物處理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正在社會推動的廢物分類及回收措施(例如產品責任制計劃、宣傳及公眾教育等方面的措施)的最新進展情況;
(二) 會否考慮為環境保護及回收工業在稅務及土地租賃等方面提供優惠或設立貸款基金,以協助有關工業在本地發展;及
(三) 如何釐定向公眾徵收的垃圾處理費用(例如全港住戶平均分攤或按住戶棄置的垃圾數量徵收),而當局在釐定有關費用時,會否確保其不會對基層市民構成沉重的經濟負擔、設有豁免機制,以及避免作出擾民的垃圾收集安排?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為鼓勵市民參與回收和減少廢物,政府一直推行一系列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推廣減少廢物和回收再造的訊息。自一九九○年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成立以來,每年都舉辦各項活動,包括世界環境日、環保節、綠色學校計劃、香港環保企業計劃等,以提高大眾的環保意識,並與地區組織合作舉辦廢物回收活動,鼓勵市民減少廢物及把可循環再造的物料分類回收。
政府亦在全港各處設置了超過27 000個廢物分類箱,鼓勵市民參與廢物分類以利回收再造。廢物分類箱設於各公眾地點及屋苑,參與人數約佔全港人口七成。除設置廢物分類箱外,政府更不斷試驗各種廢物分類和回收再造方法,務求找出最方便市民、最合乎成本效益和最切合本地需要的模式。
二○○三年三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港島東區四個屋苑試行為期一年的「乾濕垃圾分類計劃」,參與試驗計劃的屋苑所達致的回收率較只採用三色回收筒作回收的屋苑高12%,反應雖好,但成本甚高,難以作大規模的推廣,從該計劃中獲得寶貴的經驗後,環保署改良了家居廢物回收的構思,並於今年八月在港島東區13個屋苑推行「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參與的住戶數目約37 000,人數約12萬。試驗計劃的目的,是在樓宇每層設置廢物分類設施,方便居民在源頭將廢物分類,以及增加可回收物料的種類,進一步提高廢物回收率和減少棄置廢物。由於試驗計劃成效理想,政府準備擴大這項計劃,並於明年初進行一項大規模的宣傳推廣活動,以鼓勵全港市民在家居將廢物分類,以方便回收再造。
政府正就車胎、充電電池、電子及電器設備及飲品容器研究推行「產品責任計劃」的可行性,旨在減少本港的廢物及加強廢物回收。在此計劃下,產品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及消費者須分擔妥善處理產品用後的責任。政府會詳細評估不同產品責任計劃方案的成本效益及對有關界別的影響,並考慮各界的意見。與此同時,環保署亦與業界探討展開產品責任計劃下各種可行的回收建議。環保署已於二○○二年四月展開一個自願性的產品責任計劃,把流動電話充電電池回收及循環再造。透過此計劃的經驗,環保署正與業界商討把計劃擴展至所有充電電池。
(二) 政府於二○○二年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一億元,資助社區組織和環保團體推行社區回收計劃。此基金亦會資助減少廢物及循環再造技術的研究與發展,循環再造石料、膠樽輾碎機及利用廢玻璃生產水泥的研究就是其中一些受惠於此計劃的項目。有意在環保及回收方面開發創新意念和提升科技水平的人士,可向創新及科技基金申請資助,現時,該基金的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就資助了「橡膠土」的研究。回收商亦可向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資助計劃申請適合他們發展需要的支援。
為回收商提供土地方面,地政總署會繼續批出短期租約用地,專供回收商使用,現時,以這種形式批出的土地有27幅,佔地約5公頃。提供短期租約用地是協助沒有能力購買私人土地的回收商建立業務的重要措施,深受業界歡迎。地政總署會繼續物色更多合適的地段,指定作回收業用途。長遠而言,政府正籌劃於屯門三十八區內建立回收園,為回收業提供年期較長的用地,鼓勵回收業作長遠發展。回收園共佔地二十公頃,分兩個階段發展,每階段各佔地十公頃,第一階段預計可於二○○六年開始運作。回收園的設立將能牽動回收行業的發展,為區內製造就業機會。
(三) 為進一步落實污者自付的原則,政府建議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有關條例已於二○○四年七月二日獲立法會通過。立法會現正審議釐定有關執行細節的兩條規例,如規例獲立法會通過,預計於二○○五年夏季開始實施收費計劃。
至於家居廢物收費,涉及層面較廣和複雜,需詳細研究執行安排和收費辦法。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落實後,將提供寶貴經驗,以便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進行仔細研究,政府會在落實任何方案前先諮詢公眾和業界。
完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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