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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柴灣青年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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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把當時的柴灣社區中心重建為青年發展中心(中心)。本年五月,政府當局就該計劃向本會提交進度報告,表示中心的打樁及地庫工程已於去年底完成,但上蓋建築工程尚未展開。報告指出,若採用「有限公司模式」營運中心,首十年可能會有超過九千萬元的經常性赤字。該報告又指出,政府當局曾向興建青年發展中心督導委員會提交把中心所有設施的管理及營辦權全面外判的方案,該方案卻未被該督導委員會接納,而鑒於這些問題,民政事務局已委聘顧問進行研究,並預計研究會於四個月內完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項顧問研究是否已完成;若然,顧問報告就中心的興建、管理和營辦模式及經費來源有何建議;若否,該項顧問研究將於何時完成;

(二) 有關計劃的開支細項,包括柴灣社區中心拆卸工程、中心地基工程和顧問研究的費用;及

(三) 預計中心的上蓋建築工程將於何時展開?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 政府在二零零四年五月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檢討青年發展中心(中心)的設施組合,以及評估在興建和營辦中心、提供經費和維修保養方面,採用「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公私營合作)模式的可行性。研究旨在找出一個適當的營辦模式,一方面可確保中心能有效推動青年發展,另一方面確保中心有足夠財力可自負盈虧地運作。

  顧問研究現已完成。經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顧問公司建議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營辦中心,並建議與單一的服務提供者簽訂營辦及維修合約。此外,顧問公司建議修訂中心的設施組合,以期作出更具彈性的安排,配合年青人不斷轉變的需求。我們已就顧問報告的內容和建議,諮詢了興建青年發展中心督導委員會及東區區議會轄下工務建設及發展委員會的意見。我們現正與青年事務委員會商討在中心內進行的青年發展計劃的內容和規範,並擬定如何落實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營辦中心。政府計劃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匯報青年發展中心的最新進展。

(二) 中心的估計建設費用總額為七億五千零九十萬元,其中二億元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捐助。拆卸柴灣社區中心的費用為五百一十萬元,顧問研究的費用為一百二十九萬元。

  經考慮青年事務委員會和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後,我們會盡快重新展開工程,也會在訂定具體細節後就中心的營辦及維修合約進行公開招標。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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