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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東涌空氣質素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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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鑒於東涌的空氣污染日趨嚴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在規劃發展東涌新市鎮時,有否預期該區會出現空氣嚴重污染的情況;若有,為甚麼仍發展該市鎮;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有否研究東涌的空氣污染日趨嚴重的成因,以及該區現時各類空氣污染物當中,來自本港及內地燃煤發電廠的污染物分別所佔的百分比;若有,請告知研究的結果;及

(三) 有甚麼具體和即時措施改善東涌的空氣質素?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當局於一九九二年完成大嶼山北部發展計劃研究。該項研究包括環境影響評估,當中詳細考慮各種發展對東涌空氣質素的影響。鄰近的主要空氣污染源,包括青山踏石角發電廠及當年計劃中的機場,爛角咀發電廠及北大嶼山公路對東涌的影響都納入評估範圍。

  當時的評估結果顯示東涌的空氣質素,不會因本地的發展而超越指標;因此東涌是適合發展成為新市鎮的地方。事實上,在二○○三年東涌的全年平均空氣污染指數為44,和其他新市鎮如沙田的42及大埔的44相若,亦比市區的47至49為好。

(二) 東涌的臭氧濃度偶然高升不是因為來自東涌或是東涌鄰近地方的污染物,而是受到珠江三角洲地區經光化學效應所產生的臭氧影響。每當珠江三角洲地區產生臭氧的光化學效應活躍時,香港的整體臭氧水平亦會升高。因為汽車排放的一氧化氮可清除部分空氣中的臭氧;因此交通繁忙的市區內臭氧的濃度反而會較市區外的地方為低。因此,交通量少的地區如東涌及塔門,臭氧濃度反而會持續較市區為高。由於臭氧是在猛烈陽光下才能形成,高濃度的臭氧只會維持一個短時間。舉例說,在本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三時,東涌的臭氧導致空氣污染指數升至201,三小時後指數已回落至75。

  本港及內地燃煤發電廠都是區域性的空氣污染源之一。就整個珠江三角洲區域包括香港的污染物排放總量而言,由環保署和廣東省環保局聯手進行「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研究」的結果顯示,香港境內的發電廠分別佔了區域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量的9%、10%及2%,而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區的發電廠的相應數字則是36%、24%及6%。

(三) 我曾經多次指出,要改善東涌的空氣質素,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是唯一方法。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在二○○二年四月達成共識,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在二○一○年或之前把區域內四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為參照基準,分別減少20%至55%。兩地政府並且在二○○三年十二月共同制訂了「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

  在該管理計劃下,香港方面將會推行的減排措施包括:

(a) 明年一月一日起收緊車用汽油規格至歐盟四期標準。

(b) 明年第一季實施新規例,加強油站氣體回收裝置。

(c) 於二○○六年開始對新登記車輛實施歐盟四期廢氣排放標準;

(d) 規定指定制品的進口商或製造商須向環境保護署登記有關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以及在其容器或包裝上附上標籤,以減少由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生的地區煙霧現象;以及

(e) 與電力公司商討進一步減少發電廠廢氣排放的措施及加強以天然氣發電的比重。我們也會和電力公司探討引入用電需求管理,節省能源。

  廣東省方面推行減排策略主要針對發電廠、車輛和最污染的工業工序,當中的措施包括:

(a) 建立多元化的清潔能源生產及供應系統,建設燃氣電廠和確保西電東送;

(b) 限制使用高含硫量燃料,淘汰小火電機組和加裝脫硫設施等,以減少發電過程的污染物排放;

(c) 分批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燃煤鍋爐和工業鍋爐、生產技術和設備;

(d) 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以及

(e) 發展城市快速交通系統,發展綠色交通和改善車輛的尾氣排放等。

  當兩地達到減排目標時,本港的空氣質素,尤其是煙霧現象,將會大大改善。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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