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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改善空氣質素的全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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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最近有環保團體批評環境保護署現時使用的空氣質素指數落後,未能如實反映本港實際空氣污染情況,而香港作為一流城市,卻擁有九流空氣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過去3年就香港空氣污染問題所採取的改善措施的成效;若有評估而結果顯示有關措施成效未如理想,有否提出新的改善措施,令作為一流城市的香港,擁有一流空氣質素;及

(二) 過去三年,就香港空氣污染問題嚴重所引致的疾病(特別是呼吸系統疾病)損耗的公共醫療費用?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的空氣污染問題源於本地車輛做成的路邊污染以及區域性的工商業運作,我們已經有一套全面的策略來改善空氣質素。

  為遏止本地車輛造成的廢氣,政府於一九九九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一系列措施,至今已見成效。與一九九九年比較,到二○○三年黑煙車大幅減少超過七成。同期路邊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減少13%,氮氧化物則減少23%。不過,雖然本港的路邊空氣質素已有改善,但是一般空氣質素監測站在同期錄得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卻增加了4%,而臭氧水平更增加18%,顯示區域性空氣污染對本港空氣質素的影響正隨著內地的經濟發展不斷增加。

  為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二年間,香港環保署聯同廣東省環保局進行了一項區域空氣質素研究,分析各工商業污染源頭的比重以及對區域空氣污染的直接和間接影響,以助訂立污染管制措施的優先次序。在完成該項研究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在二○○二年四月達成共識,雙方會盡最大努力,在二○一○年或之前把區域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為參照基準,分別減少40%、20%、55%及55%。

  為達到減排目標,兩地政府在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之下成立了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管理及監察專責小組,跟進各項工作;並於二○○三年十二月制訂了“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該項計劃包括了一系列防治空氣污染的強化措施;編製珠江三角洲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以及建立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

我們計劃推行的強化措施包括:

(a) 由明年一月一日起收緊車用汽油規格至歐盟四期標準。

(b) 在明年第一季實施新規例,加強油站氣體回收裝置。

(c) 於二○○六年開始對新登記車輛實施歐盟四期廢氣排放標準;

(d) 規定指定制品的進口商或製造商須向環境保護署登記有關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以及在其容器或包裝上附上標籤,以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以及

(e) 與電力公司商討進一步減少發電廠廢氣排放的措施及加強以天然氣發電的比重。我們也會和電力公司探討引入用電需求管理,提供經濟誘因,節省能源。

  廣東省方面推行減排策略主要針對發電廠、車輛和最污染的工業工序,當中的措施包括:

(a) 建立多元化的清潔能源生產及供應系統,建設燃氣電廠和確保西電東送;

(b) 限制使用高含硫量燃料,淘汰小火電機組和加裝脫硫設備等,以減少發電過程的污染物排放;

(c) 分批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燃煤鍋爐和工業鍋爐、生產技術和設備;

(d) 減少油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以及

(e) 發展城市快速交通系統,發展綠色交通和改善車輛的尾氣排放等,以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

當達到兩地的減排目標時,本港的空氣質素,尤其是煙霧現象,將會大大改善。

(二) 環境保護署在二○○二年曾委託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進行關於香港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的研究。該研究運用了二○○○年的空氣質素數據,評估與空氣污染可能有關連,因呼吸系統和心臟病所造成的直接醫療費用(包括看病、住院費用)每年可達十三億元。按此推算,過往三年與空氣污染可能有關連的醫療費用可達三十九億元,但當中不能再細分為公共和私家醫療費用。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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