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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月三十日)宣布,行政長官已經再度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十二位現任委員,另委任八位新委員,為期兩年,由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各委員是以個人身分獲得委任。
潘國濂先生獲再委任為主席。周永健先生獲再委任為副主席。
以下人士獲委任為委員:
A類別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
李峻銘先生
倫志炎先生
馬少雄先生
鄧意民先生
曾煥平先生
B類別人士(因其專業而具有地產代理工作知識的人士)
陳鉅源先生
陳黃穗女士
廖譚婉瓊女士
黃為山先生
C類別人士(不屬A或B類別的人士)
陳念慈女士
陳友正博士
張惠彬博士
余若薇議員
梁永祥先生
李國英議員
陸順甜先生
尹志強先生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或其代表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監管局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成立以來,一直擔當地產代理規管機構的角色,績效卓著。過去七年,監管局各委員克盡厥職,履行這項艱巨的任務,政府深表謝意。我們謹此向卸任的委員致謝,特別是三位始創委員梁志堅先生、吳錦津先生及黃浩明先生,感激他們多年來的寶貴貢獻,使監管局能夠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
「我們深信在新成員組合下,監管局會繼續與地產代理業界攜手合作,致力提升業界的操守和能力。」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地產代理監管局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成立,目的是提高地產代理的服務水準及保障進行物業交易的消費者。
完
二○○四年十月三十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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