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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健儀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石油氣的士自推出以來,共發生多少宗的士洩漏石油氣事故;
(二) 各宗事故的成因;及
(三) 針對上述事故的成因,當局採取了甚麼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自1997年本港引入石油氣的士以來,根據紀錄,共有6宗石油氣的士洩漏石油氣的事故。
(二) 在這6宗事故中,絕大部份(5宗)是因為的士入氣接口損壞,導致在石油氣站加氣時發生輕微洩漏。入氣接口損壞的原因,相信與前一次加氣時,司機在氣站工作人員未移走加氣槍前已開動車輛有關。在這些事故中均無人受傷。
其餘一宗發生於本年8月於馬鞍山的事故,導致一名人士手部凍傷。事故的起因相信是有人在嘗試自行維修汽車時扭鬆石油氣隔濾器的螺絲,引致石油氣洩漏。
(三) 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政府於2003年印製了「安全使用石油氣車輛」單張,派發給石油氣車輛車主及司機。單張內容包括加氣時應注意的事項,例如在完成加氣後,應確保加氣槍已與車輛分開,方可把車輛駛離加氣站。政府亦敦促有關油公司檢討加氣站的加氣程序及操作人員的培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此外,針對本年8月在馬鞍山發生的漏氣事件,政府會加強對石油氣車主及司機的宣傳,提醒他們若懷疑或發現石油氣車輛燃氣系統或其他配件有問題,應盡快安排車輛到認可的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由合資格的技工檢查及維修,切勿自行嘗試維修,以免發生意外。
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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