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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在2001年11月21日答覆本人提出的質詢時表示,天水圍一條明渠發出的臭味源自區內的養豬場,以及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排放豬隻排泄物的活動。當局亦曾答應研究本人提出關於在遠離民居的地方設置畜牧中心,把所有養豬遷至該處,從而減少養豬場對鄰近居民的滋擾的建議。鑑於該明渠發出臭味的問題至今不但毫無改善,反而有惡化趨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01年11月至今,落實了甚麼措施以解決上述問題;
(二) 除了定期巡查及採取夜間埋伏行動外,還有何具體計劃及措施針對上述問題,以及何時可以徹底解決該條明渠發出臭味的問題;及
(三) 對本人提出的建議所進行的研究有何進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自2001年11月至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直有針對天水圍區附近的豬場加強監察。此期間,環保署對區內豬場進行了八百三十六次定期巡查,以視察養豬農戶有否按法例要求將污水作適當處理後才排放。環保署亦針對懷疑進行非法污水排放的農戶,進行了二百零四次長時間夜間埋伏行動。共成功檢控了十六個非法排污的農戶。
在教育及協助養豬農戶妥善管理豬場廢物方面,環保署亦曾於本年初為業界舉辨講座,向他們介紹內地及外國的處理豬隻排泄物技術。
(二) 環保署及漁護署會繼續監察天水圍區內的豬場,進行定期巡查工作,及特別留意紀錄欠佳的豬場,採取夜間埋伏行動進一步阻嚇非法排污。
事實上,環保署一直十分關注天水圍區的臭味問題。根據署方長期監察所得,天水圍明渠的水質近年來都維持在「普通」至「良好」水平。臭味可來自多個源頭,除了豬農非法排污可能造成臭味外,農舍及禽畜本身也會發出氣味,而風向也可以影響臭味的散播。
為更有效改善環境,環保署計劃與各禽畜業協會合作,推行與農戶的伙伴合作計劃,從而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及鼓勵農戶自律。環保署更計劃利用互聯網向市民提供有關豬場資料,鼓勵公眾參與監察豬場非法排污,從而促使業界提高自律性及社會責任感,而最終可以自發地改善豬場壎芡藿狺帤謅祧瑋鼮儱s發展地區的滋擾。
除了以上措施,漁護署亦會考慮檢討飼養場的發牌條件,包括訂立一套扣分制度的可行性,以便更有效對付記錄欠佳的飼養場。
(三) 禽畜飼養場需要採取嚴格的農場管理和疾病預防及控制措施,才能確保禽畜的健康及質素。除為禽畜施行適當的疫苗注射計劃外,還須做好各種防禦措施,藉以減少病原傳入飼養場的機會。現今先進國家為保障禽畜飼養行業的穩定發展及公眾健康,均制訂嚴格的生物保安條款,以減低禽畜傳染病在農場與農場之間的傳播,以及由農場傳播到外界的風險。而規訂農場與農場之間的距離是減低禽畜疾病傳播風險的一個重要生物保安措施。
設立養豬畜牧中心的概念,是把相當數目的養豬場集中在較小的地方一起經營。若選址得宜,此舉可以減少養豬場對居民的滋擾,但在實際應用上,卻可能因為縮短了養豬場與養豬場之間的距離,而大大提高豬隻傳染病在畜牧中心內各養豬場之間互相傳播的機會,增加動物疫症大規模爆發的可能性,並可能因此而引致重大的經濟損失,甚或危害公眾健康。
根據漁護署現時的生物安全標準,新養豬場的選址需與其他養豬場相距至少500公尺。以這個生物安全標準計算,在21公頃的土地內衹能設置一個豬隻飼養場,要容納全港的養豬場需要約6,000公頃土地。而全香港只有約10萬公頃土地,實在不可能騰出6,000公頃土地作為養豬畜牧中心。
基於上述的理由,漁護署認為設養豬畜牧中心,在保障生物安全、減少動物疾病傳播方面存有不可解決的困難,並會增加豬隻感染傳染病的風險,所以並不可行。
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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