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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鳳英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計劃於明年四月一日把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轄下的環境科併入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並刪減四個首長級及二十九個非首長級職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擬刪減的職位的名稱,以及現時擔任有關職位的員工日後的工作安排;及
(二) 鑑於環保署的工作很多時涉及專業知識及判斷,當局為何決定在合併後的環保署的助理處長或以上職級的部分職位,由政務主任職系人員而不是由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答覆:
主席女士: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境科(環境科)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合併,目的是使政策的制訂和實施過程有更緊密的連繫,並精簡決策架構。當局提出合併建議,基本的信念是合併後可為市民提供更完善的服務,並應付環保工作的新挑戰。
環境科與環保署合併無須強制遣散員工。裁減架構後,現有架構中需要刪除四個首長級職位如下:
(a) 環境保護署署長(首長級薪級第5點);現任署長將於二○○五年四月一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b) 環保科一名首席助理秘書長(首長級薪級第2點/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現任人員將會重行調配;及
(c) 兩名首席環境保護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職位會透過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刪減。
當局並打算在二○○五年四月一日前,透過自然流失或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刪減以下二十九個非首長級職位:
職級 數目
總計 29個
上述的職位刪減只屬初步建議。職位實際上如何刪減,有待新組織的人手計劃落實方能確定。如日後因需要提供新服務時需要動用資源,當局或會檢討是否刪減其中部分職位。
政府調派職位的政策,是在考慮工作要求、運作需要、個人經驗及特質後,選拔一個當時最合適的人選。新組織的首長(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兼環境保護署署長)由一名首長級薪級第6點的人員擔任,直接掌管所有與環保有關的運作事宜,同時履行制訂政策的職能,為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提供支援。因此該職位特別要求出任人具備多方面的才能。該職位將初步由一名政務主任出任。長遠來說,專業人員只要具備該職位需要的條件,均可獲得考慮。此外,新組織三名副署長中的一位,及七名助理處長中的五個職位,將由原環保署專業人員出任,確保為新組織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援。
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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