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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將會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二○○四年立法會選舉的報告,以回應社會對多項選舉安排被指不妥的關注。
選管會發言人說,委員會在過去兩星期正全力就候選人/代理人或市民提出的其中的四十宗有關投訴進行調查。
他說:「法例規定選管會需要在選舉後三個月內就選舉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我們的目標是可以盡早提交報告。」
選管會現正跟進調查的事件包括有投票站使用紙皮箱存放選票、有投票站臨時暫停投票、有候選人的代理人在投票站轉為點票站時被要求離場,及有投票站的通道設施被指未能照顧到傷殘人士的需要。
就英華女校投票站由於地方太小以至選民需排隊輪候投票一事,發言人說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當日曾親自到訪該校,並作出另外安排,增加地方方便選民投票。
發言人說:「我們定會檢討日後是否仍會使用此場地作投票站用途。」
就選管會在投票日當日決定作出應變措施,讓投票站主任在有候選人的投票代理人或其他見證人在場下打開投票箱理好雜亂的選票,以騰出空位投進更多選票,發言人說有關措施是絕對有需要的,目的是避免投票站因缺乏票箱而要中斷投票。
選管會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五百四十一章)第4(b)及(h)條和5(g)條賦予的授權及合法職權作出有關決定的。
完
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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