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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記者會答問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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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小西灣方面,你說在沒有人監察下打開票箱是選管會所授權的,是否這個意思呢?

選管會主席:不是在沒有人監察之下,是有人監察下。

記者:有多少票站在這樣情況下打開票箱,這是否有人授權呢?

選管會主席:是梁乃鵬先生與我,以及成小澄博士所授權的。

記者:但為甚麼你剛才說不出有多少個個案是這種情況呢?

選管會主席:因為當時是經電話授權,透過電話授權是可以這樣做的。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個票站有這樣做,並不是一個人一個人問我,我向他們說是可以的,並不是這樣的情況,我們是發出過指令,讓所有票站這樣做都是可以的。

記者:即是說「指令」是一般性的?

選管會主席:是一般性的。大約在四時半左右發出。

記者:第二個問題是想問關於領取選票數目方面的數字,你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是否一位選民取了一份選票後就剔一剔……還是你們在事前數過有多少票?

選管會主席:不是。所以有時會有所誤解,選舉是很技術性的問題。選票結算書方面,是每一個投票站的投票站主任在投票完畢後,他從我們發給他有多少部選票,每一個界別或是每個地方選區,有多少部選票,每部是有存根的,而存根上是有號碼的,號碼是連續的。存根有號碼,但選票本身沒有號碼,所以投票永遠是保密,但存根的號碼就是作為這種用途,把最後的號碼,即每一部最後的號碼,減去第一個號碼再加一,那個號碼一直是順序的,然後各本存根相加起來,那便是選票結算書,那是很準確的,顯示我們實在發出了多少張票。

記者:已點算點票數目是否可以叫做收回選票數目呢?這樣會否清楚一些?因為你們用的名稱是十分官僚……

選管會主席:這不是官僚,這是我們依照以前的法律所寫出來。那已點算數目是真正在票箱內的選票數目,你可以說是收回來的,有些被帶走了的便消失了。

記者:差額會是縮小了,但是否會考慮重新點算?

選管會主席:不會,不需要重點,有差額是不需要重新點算,為甚麼呢?很多時候,偶然有些選民會把選票帶蚋鰶},這是我們不會知道的,帶了一張離開,我們是不會知道的,所以便會少了一張,你看八五三八和八五三九,是失去了一張。

記者:但失去了一張,如果你假設說有選民帶出去,也是很嚴重的問題,不是你說得那麼輕鬆?

選管會主席:但我們不知道,我們只可以……

記者:投票間無簾的,你的目的是要看到選民有沒有打電話或用電話影相等,但如果有人真的把選票收藏後離開,無論他是有意或是想做壞事,這是沒有理由沒有人看到的?

選管會主席:根據我們的經驗,第三項已點算的選票數目很多時也會較選票結算書的數目少。

記者:是否與你們的投票人數琣X呢?如果並不琣X的話,那麼多出來的,已派出的選票來自甚麼地方呢?我問的是已領取選票的數目是否等同你們最後核實的投票人數?

選管會主席:是的,沒錯。所以先前投票人數臨時抄出來的資料是不對的,那個是不準確,(它)只是將每個小時報出來的(數字)加起來的。

或者我解釋一下,可能你們還是不明白,因為你們不懂得選舉的操作你們是很難明白的。你入到投票站,你是選民走入投票站,你拿出身分證,你會發覺有兩位票站職員在那裡,一個會打開投票冊,核對一下,見到有(你的)名字,就會拿紅色筆用間尺劃一劃你的名字,以免你下一次再走進來拿(選票),那個理由就是這樣,而不是侮辱選民「將他劃去」;然後職員會撕一張選票給你,交還身份證給你,而這一位坐在旁邊的另一位職員,他就會說:一個,然後他會看看身分證,(在紙上在為統計而寫的「正」字劃上一劃),關於這個「正」字他是有幾項(資料)需要填入的:男女性別、年歲,這是用來日後作參考用的;職員在那個「正」字上劃一劃,他在他自己的「正」字記錄上劃一劃,接茞臚G個來又是這樣做。

好了,終於這一個數字,這一堆「正」字的東西,會交給副選舉主任,他會每個小時來收取這一些東西,然後報告投票人數是多少,他們不是看發票簿上的存根,那麼如果這個人打瞌睡,或者寫上的(資料)不清楚,令他自己也混淆,或者是夾數的人弄亂了,或者是報上來的時候講錯了數字,就會出錯。因為這個(程序)不像那個選票結算書,最終是要根據選票的存根而結算那般準確的,亦都不及最準確的從票箱拿出選票來點算,因為點算中是有很多人手在點算,正式在那裡數的,有時會調轉來數,譬如那一個投票名單有幾多張票,是再對調大家再點算,再查核過,這一個會是很準確的數字,這個投票人數臨時參考的人數,每個小時報出來的人數,就不是那麼準確,它會不會和早前一小時的(數字)混在一起算呢?這便要看記錄的那位和那位其後記數和計數的那位,和報上來的那位有沒有報錯,報數的IVRS那個電腦,甚麼聲音系統之類的東西。

所以當你明白整個程序,就會知道那個數字只是供臨時參考的,因為否則的話,每個小時怎可能逐份(資料)來查核,怎可以像選票結算書一般去查,那麼準確呢?

記者:我想問小西灣那堙A如果最後確實了有候選人的代理人,真是在清場的時候被拒進入票站,那個票站的結果還是不是有效呢?同時說在打開票箱時有見證人看荂A但亦有些候選人走近看到有些選票放在檯上,又吹到飛來飛去,你覺得這樣處理選票方式,恰當不恰當呢?你會怎樣跟進呢?

選管會主席:我不怎樣相信選票「飛飛鵅v,那樣重,你都知道,摺疊了非常重,有兩張打字紙般大。這些事不宜那樣快下結論,因為我們的事實未清楚,事實未清楚,證據不足,我們如果下結論對任何一方都不公道,所以不要迫我這樣快下一個結論,因為我們要調查。真是要調查,相信你亦同意,在調查情形之下,譬如我叫你寫個報告,你都不可以即時一日寫給我吧,當然我們還會將所有有關的文件,都會檢查。

記者︰胡官,除了小西灣票站有出現問題外,昨日有候選人投訴他們在屯門嶺南大學亦有同樣的情況,就是在投票完結時,所有候選人的監票人都被邀請離場,有人看到此情況,你知不知道有這件事?

選管會主席:我不知道這件事。

記者︰點解投票日過了這麼久,又有那麼多不同的投訴,但你卻有那麼多問題不知?你怎樣解釋?

選管會主席:因為沒有向我們投訴,我們便不會知道,就是這麼簡單。我們所有投訴都會處理的。因為我們有一個法例上指定的責任要處理所有投訴,及在向特首提交的報告書要明文處理投訴問題,但你剛才所說的那個投票站的問題,我們無聽到過。但有時問題的用字要清楚一點,你剛才說到監票的人,但究竟是指監察投票或是監察點票的人呢,兩者是不同的。任何候選人都可委派監察投票代理人及監察點票代理人,他們在每個票站都可以委派兩個,但你說監票的人,要看是監察甚麼的人,我們要研究得好清楚,要研究證據研究得好清楚,不可以這麼早就下一個定論。

記者:如果你覺得選票結算書的數字是這樣重要的話,為何不是早早公布?又,在有監察點票代理人被趕出票站,根據選舉條例,究竟這個選舉的選票是否有效?另外,在核對選票結算書的結果後,是否一些功能界別要重新點一次票?

選管會主席:我先回答你第三個問題。會計界在當天已重點了兩次,可能有候選人懷疑因為投票人數(即臨時參考的數字)比較已點算的選票數目是少了,但因為已點算了兩次,所以是不需要重點的。

每一次選舉完結後,選舉結果公布後,有人當選,有人不當選,如果要看選票或要重點的話,一定要向法庭申請,用選舉呈請來申請,先正可以開封,我們都不可以將選票開封,我們無權將選票開封,要向法庭拿命令才可以開封。在甚麼情況下可以拿這個命令,第一是選舉呈請,第二是涉嫌有刑事的情況,才可以去開封,不過你說到監察點票的情況,我們要看整個情況,不可以這麼快下結論。就好像剛才梁乃鵬博士提到,如內有其他公眾人士,或獨立人士是可以監察到的,這樣就沒有問題。

記者:那是否說,即使沒有監察點票代理人在場,但有其他人在場的話,一樣有效?

選管會主席:不知道。有些是程度上的問題,如我剛才所說,不可以妄下結論,我們要參詳所有的證據,然後在證據中看到甚麼事實,才下結論,不要逼我這麼快下決定。

記者:你剛才說請辭是一個「後事」的問題,現時最重要的是放在實情方面,但有些你自己都已經承認了的,譬如:設計失誤、錯誤評估容量,以及在較早前有些輿論也說這次選舉是貫徹地由頭到尾都出現混亂,譬如在較早前你在休假時,李榮先生在任時的政綱錯誤刊登,跟茈L也誤導選民說可以以取錯選票為藉口以迴避影相機的問題,......你覺得整個選舉的流程中,首先我們不理會是否需要調查的事實,你自己有沒有一些是除了道歉外而需要做的呢?同時我也想聽一聽李榮先生你今次主理這次選舉,弄到這麼多國際新聞,你有甚麼感想?

選管會主席:這方面你不要問李先生,因為這個記者會是我召開的,由我回答你。譬如你說有些選票印錯,這很迅速便弄妥,我們因為這次出錯動用了很多其他政府人員幫助我們檢查每一張候選人的履歷或政綱簡介才寄出。這次票箱設計,我也承認是存在錯誤,票箱數量的估計因為票箱設計亦出現錯誤。你提出這次選舉有這麼多出錯,其實並不是的,其實最大的原因是票箱設計和估計選票容量錯誤,才招致這麼多新聞。錯只是這一點,「錯」我們是會承認的。有時說到是否需要辭職,在我來說是不重要的,除了這一次選舉外,以後的選舉對我來說是沒有的,我的委任是到二○○六年,這期間是沒有大型的選舉,可能會有一些補選,但補選方面只是很小規模的,你可以說規模是五百零一分之一之事。這麼大型的(選舉)有這方面的出錯,我承認我們有錯的,但你提到是否應該辭職,這對將來的選舉由何人管理,事實上是沒有分別的。

(待續)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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