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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擴大「空置單位翻新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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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七月二十二日)通過建議,擴大「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適用範圍,涵蓋更多單位及增加津貼的上限。

有關新安排將於十月初實施,「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樓齡不足二十一年空置單位。

為反映樓齡較高的單位所需的簡單維修工程費用較高,十六至二十年樓齡的單位可獲發相等於五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額,而十一至十五年樓齡的單位可獲發四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額。

樓齡在十年或以下的單位可領取的翻新津貼額,將維持在現行水平,即三個月租金。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吳水麗指出,樓齡在二十一年或以上的單位及中轉房屋單位將不會納入可領取翻新津貼的範圍。

吳水麗說:「樓齡在二十一年或以上的單位,房署或需進行改善及翻新工程。而中轉房屋單位由於流動率高,房署會為單位進行簡單維修工程,而不向遷入的租戶發放翻新津貼。」

吳水麗說:「有關的現行政策將會維持不變,即維持不發放翻新津貼予根據房舍調換計劃入住公屋單位的準租戶,或透過自動配屋辦法,在三年內到期重建的屋h內獲配公屋單位以紓緩擠迫居住環境的準租戶。」

他續稱,為確保這項計劃不會被濫用,房署會繼續維持現行做法,在租戶選擇領取翻新津貼後一年內,不會為其單位進行小型維修工程項目。

吳水麗強調,房署會繼續履行業主的責任,進行會影響鄰近地方或大廈本身的結構完整性的大型維修工程包括滲漏、供電和供水。依據目前的回應率,擴大翻新津貼範圍後,預計全年可節省約一千八百四十萬元。

「空置單位翻新津貼」計劃在一九九八年推出,旨在為租戶提供選擇,讓其自行進行簡單維修工程或選擇由房署的翻新工程承辦商進行工程。於二○○三年,共有二千九百名準租戶選擇了領取翻新津貼。

吳水麗表示,隨虒茩p劃的適用範圍擴大及津貼額增加,他有信心將有更多準租戶選取翻新津貼。他說:「計劃將於一年後再作檢討。」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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