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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答問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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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七月十五日)在一個頒獎典禮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 ....打算怎樣推動可再生能源?

局長: 建造風力渦輪需要申請environmental permit(環境許可証),我希望我們可盡快處理,在零六年(可完成及投產),我剛跟曹先生說,希望在零五年都可以完成風能源的設備。

記者: 可以投產時預計可以供應多少度電?

局長: 很少,約300 megawatt,不過都是具商業操作規模,不是蒲台島那些小型規模,不過佔整體的供電量仍很少。

記者:噪音問題?

局長: 我們需要親身視察,我很難向你們解釋什麼是低頻率的噪音,所以我們要先做兩個示範工程。

記者: 香港還有甚麼選址可做大型的風力發電?

局長: 我們做了一個很詳細的顧問報告,香港的沿海海岸適合做風電場,不過巿民要考慮是否接受這麼多風力渦輪在海邊。少人居住的地方如郊區也可做風電場,但我們要保留一些空曠的地方,不可全部變成風電場。我們的眼光必須放遠一點,畢竟香港是一個城巿,在城巿發展風電場較困難,其他國家則有很多空曠地方發展風能。不過幸好我們被海包圍,很多國家如丹麥和瑞典都會在沿海發展風能。事實上,我們有考慮選址,不過適合的地方不多,因為我們對接近民居的地方有所保留。

記者: 有沒有考慮內地的選址?

局長: 可再生能源初期的經濟效益少,使用量少價錢便會貴,所以我們要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經驗,巿民是否願意為使用清潔能源而花多些金錢,或者使用污染的能源則要「污者自付」,用這個方法解決價格上的分別,直至可再生能源與燃油能源(使用量)相同時,則價錢差額會少,永遠都是economy of scale。

記者: 但風能與太陽能相比,兩者哪個較好?

局長: 選址正確的話,風能是較穩定的;太陽能則受天氣影響,不過太陽能亦有其用途,若能與電網連接的話,太陽能也可行。

記者: ...

局長: 機電工程署已就太陽能進行測試,將來新建的機電署辦公樓會繼續試用太陽能。

記者: 徵收垃圾費方面,你認為應該劃一收費還是用者自付較可行?

局長: 其實可持續發展委員的誠邀回應文件,並非是政府已定出甚麼方案或政策而去諮詢市民。這些意見是早前委員會諮詢民間團體時,由他們所提出。委員會集中了他們的意見後,寫成這個報告,然後再一次邀請更廣泛的市民參與,看看市民的意見,(誠邀回應文件後),仍需一段很長的時間才會到政策制訂的程序。我們想聽聽市民的意見,並向市民介紹有一些市民已經表達的意見,至於廣泛市民有甚麼想法呢?在可持續發展中,這(市民參與討論)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

記者: 政府用甚麼原則去評估收費?

局長: 我們現在不是去評估收費,我們主要是去聽取市民的意見,將我們得到的資訊向市民提供,然後再組織不同的focus group去專注討論,看看大家得出怎樣的意見。可能得出的意見是多元化,我們就要再研究在政策方面如何去配合,我希望能得出很歸一的意見,這樣政府可較容易進行下一步政策(釐訂),若意見是很分化的話,我們要再做功夫,看看如何可以將意見凝聚。

記者: 政府方面會否覺得哪一個方案可以有效減少廢物?

局長: 正如今日政務司司長所說,這是一個新嘗試。我們希望用另一個方法去聽取民意,以前由政府訂出整套政策,才徵詢市民意見,若果覺得有意見,便作出少許修改。但現在集中民間意見,基本上有一些意見政府可能曾經考慮,或從未有考慮過的都提出來,大家再從一個較有系統的討論過程中,便可知道那些計劃對市民來說是較可行,他們希望這樣做後,我們再探討如何去進行下一步。

記者: 如果真的要收費....?

局長: 現在未去到這一步。

記者: 家居廢物收費會否可以發展?

局長: 現在尚未考慮這方面,這與污者自付原則有關。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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