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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通過為約六百五十名因分拆出售房委會轄下零售和停車場設施而受影響的公務員,推行一項自願離職計劃。
房委會發言人強調,員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參與該離職計劃,房委會絕不會因分拆計劃而強制遣散任何公務員。
發言人續稱:「房屋署會透過各種途徑,把那些選擇留在公務員隊伍的員工,妥善地重新調配往其他的工作崗位。」
發言人指出,離職計劃的補償方案及申請條件,會與政府去年推出的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相若。
他補充說,當局曾就離職計劃諮詢員工意見,然而,鑑於政府財政緊絀,實在不宜再提供任何額外的褔利;而申請資格亦不宜放寬,因為這樣做對申請參加計劃人數的影響可能非常有限。
根據此項離職計劃,選擇離職的員工可獲發放一筆過的特惠金,以及即時開始領取退休金褔利。以實際服務期計算,受影響職級的公務員必須距離正常退休年齡逾五年,方才符合資格申請。
今次因房委會分拆業務而受影響的公務員,主要負責管理和維修房委會轄下約一百萬平方米零售設施及十萬個泊車位。
發言人說:「政府將承擔有關計劃的折算退休金和每月退休金開支,房委會則會負責支付一筆過的特惠金。」
完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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