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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控專員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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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九日)在雲南昆明出席中國與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時,發表題為「邁向現代檢控機關:挑戰與機遇」的演辭全文:(譯本)

  能夠獲邀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參加這次重要的會議,律政司司長和我實在感到非常高興。今次會議議程豐富,議題範圍甚為全面。主辦機構可說是高瞻遠矚,使得在東南亞參與有關刑事檢控的官員聚首一堂,尋求打擊跨國罪行和將罪犯繩之於法的最有效方法,在此本人謹向主辦機構致意。今次會議的各個環節明顯地都經過精心策劃。我深信藉茪j家意見和經驗的交流,我們必定會得到一個更為協調和更具成效的渠道及方法,以解決大家所面對的問題。

  我們需要一個恰當的背景以探討檢控機關之間的培訓及相關交流活動。香港是由一個獨立的檢控機關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在區內以至在國際間,在打擊各種形式,不論是傳統還是嶄新的罪行,一直都是舉足輕重。我們經常都強調執法人員之間保持聯繫是極為重要的。香港的檢控和調查人員一直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檢控和調查人員密切合作。香港在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內擔當一定的位置,並會於本年十一月主辦聯會的亞太區會議。屆時我們會熱烈歡迎各前線檢控人員的參與,和他們一同探討如何打擊涉及毒品的罪行。

  今天,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是個擁有自治權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享有獨特的地位。香港市民的權利受到尊重,執權者的作為和決定必須依法辦事。眾所周知,香港是一個安全的城市,人們在香港可以安心地生活和營商;香港的公私營機構都致力維持高水平的服務。香港有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規管罪案偵查人員的行為,並裁定有關涉案人士是否有罪。而參與刑事檢控的人員,他們行事時都以尊重法治為依歸。有關的經驗,特別是在執法、檢控罪行和培訓方面,我們樂於與大家分享切磋。

  香港一如往昔,是一個國際城市、一個主要的金融財經中心、是西方與中國內地的橋樑、是一個讓能者盡展所長,貢獻社會的商業都會。香港擁有廉潔的公務員隊伍,絕不容忍貪污,絕不容許內幕交易。在香港,投資受到保障,金融制度受到密切監管。同時,我們亦清楚洞悉全球犯罪的趨勢。香港不能獨善其身。因此,我們決意加強區域合作和倡議制定有力的法律,並在這方面擔當積極角色,全面投入,以抵擋形形色色,危害我們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新威脅。當然,我們確信只有各地的檢控人員和執法人員齊心努力,在對付罪行方面採取互補不足、相輔相成的策略,這些努力才能成功。假如各地的執法者各自為政,這將是現代犯罪分子的莫大喜訊。

  所有參與刑事檢控和相關執法工作的人員,都知道跨國罪行在整個區內引起的問題。市民的福祉、民間交易的正常運作、社會架構以及法治本身,都備受威脅。很多時,執法人員對這些威脅的反應往往過分緩慢,行動亦欠缺一致性和協調,這些都會削弱執法的成效。犯罪網絡的存在遺禍我們的地區,而恐怖活動的威脅亦無日無之。我們必須接受挑戰,制訂和推行各項機制,不單要遏止這些活動,更要把這些活動連根拔起,特別是要果斷地切斷這些活動的財源。檢控人員在這方面的工作可謂任重道遠。

  要打擊跨國罪行,任何策略都必須建基於一批訓練有素、敢於承擔的檢控人員的核心。檢控人員擅於給予偵查人員有關意見和指引,整理案中證據,從其他地方蒐集材料,將案件提堂,以及在法庭上應付被告人基於法律、憲法和其他理據所提出的質疑。檢控人員亦有能力向致力妥善執行刑事司法工作的人員,提供法庭所期望的觀點及原則。即使遇到最殘暴的罪行,檢控人員也絕不能忽略某些重要原則,例如正當的法律程序、公平公開的司法程序、被告人作出恰當辯護的權利等等。他們也不能忽略法庭作出清楚和公正無私的裁決的重要性。無論如何,縱使如何吸引,檢控人員都絕不能以期能夠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胡亂提出檢控。

  現代檢控機關必須時刻努力不懈,不但茩咫u作成效,也要兼顧專業水平,致力確保檢控程序能夠與時並進。要達到這個目的,培訓工作至為重要。各地的檢控人員,必須樂於與同業交流經驗,分享培訓經驗,並從各自的成敗經驗中互相學習,集思廣益。要令現今檢控人員能盡展所長,培訓計劃必須茩咫U列各方面-

* 懂得如何採用最先進的技術和科技;

* 運用創意,以合法手段把罪犯繩之以法;

* 願意採納新思維和新方法;

* 以整體為重的思考和行事方針;

* 以專業手法以期把罪犯落入法網;

* 於遏止罪案的同時亦尊重人權;

* 在提控案件時要堅毅果斷。

  任何檢控機關的成功與否,部分是關乎於它如何對待罪行受害者和證人。罪行受害者和證人必須了解到他們是受刑事司法制度的尊重。正由於他們能夠信任這個制度,才會舉報罪行,並與檢控人員衷誠合作,把罪犯繩之以法。香港的律政司內設立了『易受傷害證人組』,由十七名檢控人員組成。他們都接受過處理易受傷害證人的培訓,熟知這些證人在法庭上的各種需要。這些檢控人員與社會工作者和警方的保護証人組保持密切聯繫,確保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那些易受傷害證人的需要得到妥善照顧。他們也修讀過由心理學家及其他專家主持的培訓單元。此外,檢控人員亦確保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在適當的情況下,要求使用電視直播聯繫,使受害者可在毗連的房間內作證,無須在庭上直接面對被告人。這有助把受害者因要在被告人面前陳述其經歷而可能引致的創傷減至最少。如要證人對刑事司法制度的效能具有信心,我們就必須具備訓練有素、有能力處理這類案件的檢控人員,這點至為重要。我們最近曾就其他先進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有關做法進行探討,以提高我們的能力和水平。我們亦樂於與亞洲區的其他檢控機關分享我們的經驗。

  在對待兒童的情況而言,前述的「易受傷害證人組」,行之有效。這使我們能夠遵行《聯合國關於刑事司法制度中對兒童作出的行動的準則》。該《準則》強調檢控人員在涉及兒童受害者的案件中必須擔當特別的保護角色,以及有需要保護易受傷害的兒童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免受進一步的傷害。事實上,我們要緊記,《聯合國關於檢控官角色的準則》確認檢控人員的重要職責是執行司法工作,以及考慮受害者的觀點和他們所關心的問題。這支檢控隊伍曾就兒童和最易受傷害的證人的需要接受培訓。設立這個組別,不但在近年增強了公眾的信心,而且還使定罪率有所提高。我們相信這對香港的法治是有所裨益的。

  在培訓現代檢控人員方面,我們必須繼續堅守傳統的價值觀,並付諸實行。這表示要令檢控人員明白行事須具專業水平的重要性。他們須依法行事,堅守專業守則和操守,剛正不阿,行事審慎。檢控人員須常以保障公眾利益,維護人們的尊嚴,確保審訊公平為己任。無論罪行何等嚴重或罪犯如何罪大惡極,這些價值觀都不應受損或削弱。

  同時,要進行恰當和有效的檢控工作,現今檢控人員必須掌握最新的技巧,對檢控職責的各方面具備新的思維。在香港,各級別的檢控人員,也如私人執業律師一樣,應該接受持續法律教育為他們職業前途發展的重要一環。檢控人員如果只是精於法律,辯才了得,顯然已不足夠。他們還須目光敏銳、能掌握會計帳目、追查資金流向和了解互聯網錯綜複雜之處,並能盤問學識淵博的專家。上述種種都需要高深的造詣,我們也據此制定了相關的培訓課程。

  近年來,香港的檢控機關致力提高檢控各類犯罪活動的能力,派遣檢控人員修讀香港和海外的專科課程,以提升他們的檢控技巧。我們現在擁有訓練有素的檢控人員,在他們的專責範圍內為執法人員提供專門意見。我們成立了多支訓練有素的隊伍,就各種不同的罪行,例如恐怖活動、貪污、不正當使用電腦、清洗黑錢、家庭暴力、兒童色情物品及盜用版權等,提供法律指引。這些檢控人員具備優秀的專長,對提控案件至為重要。有些罪行是法庭從未遇過的,如果檢控人員不能以中肯切題、具說服力而且可信的方式陳述案情,使非專業人士組成的陪審團及其他的事實審裁者易於理解案情,檢控的工作便容易功敗垂成。

  作為國際檢察官聯合會的組織會員,香港特別行政區意識到需要讓其檢控人員根據法律和本於互相合作的精神,向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檢控機關和檢控人員提供協助。自1997年起,香港的檢控人員曾就如何打擊貪污、互聯網罪行、清洗黑錢活動和盜用版權等問題,向亞洲區的檢控人員提供意見和講課。我們曾派出不同領域的專家,協助其他檢控機關制定培訓計劃,而其他地區的檢控人員亦來港聽取專家的檢控意見及指引。我們又曾就略具成效的辦公室管理方法和有效運用檢控資源的事宜提供意見。這方面的工作會一直持續,而我們亦得到國際檢察官聯合會的支持,積極推動這項工作。作為區內檢控人員的一分子,我們確信以下所述措施有助有效打擊罪案:

* 把不同的培訓計劃統一處理;

* 已設有打擊罪行培訓單元的司法管轄區,與尚未設有這類培訓單元的司法管轄區分享培訓課程;

* 交流知識和專長。

  沒有法律制度是恆常不變的。在現代社會中,檢控人員需要更佳的培訓,更多創新的思維,更敏銳的反應和高度的警覺,這是十分重要的,而且也是必需的。今時今日,貪污、販毒、清洗黑錢、偷運人蛇及其他罪行都以先進複雜的方式進行,並經常為罪犯帶來龐大收益,從而可為其他形式的罪行提供資金來源。為了應付這樣的情況,負責刑事司法的檢控人員必須不斷把他們的工作制度和環境革新,而要達成這個目標,檢控機關必須有充分的資源和充足的人手。

  現今檢控人員要滿足社會的需求,就必須維護有關的核心價值觀,確定目標,以及找出加強服務的方法。踏入廿一世紀初,參與刑事檢控的人員必須經常評估其檢控工作的範圍和成效,以及對檢控程序作出深入檢討。如有必要或在恰當的情況下,檢控人員理應修訂或修改檢控常規、程序和政策。檢控人員不應懼怕改革。反之,改革提供動力,讓可能已過時的檢控方法獲得更新,與時並進。這樣的改革可以說是期待已久而須予進行的。

  甚少人會予以否認,跨國犯罪是現代檢控人員所面對的主要問題。如果亞洲區的檢控人員在培訓計劃及其他方面互相合作,這會是對整個區內維護法紀和社會穩定的人員的一個積極回應。現時犯罪全球化的情況,尤其是在培訓及推動合作方面,委實需要加強和擴大各檢控機關之間的合作。檢控人員不應孤立無援,而檢控機關也不能與世隔絕,各自為政。就如罪行跨越邊界一樣,執法人員也必須能夠跨境合作。安南曾精闢地說︰「與進步和人權為敵的人,如企圖利用全球化帶來的開放及機遇達到他們的目的,我們也必須利用同樣的因素來捍壑H權,打擊罪行、貪污和販運人口的勢力」。

二○○四年七月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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