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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政府推動節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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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柱銘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能源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過去三年,政府能源效益計劃有何成效,以及透過推行該計劃減少了多少能源消耗量和該數量佔總能源消耗量的百分比;

(二) 自當局與本港兩間電力公司所訂立的《用電需求管理協議》於去年六月三十日結束後,當局在過去一年除了交由有關電力公司繼續宣傳和策劃用電需求管理外,有否自行就此進行推廣;若有,請告知推廣內容及成效;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帶頭採取積極行動,減少能源消耗量,例如要求政府部門將其辦公室氣溫保持在攝氏24度或以上,以免因室內溫度過低而浪費電力?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過去三年(2001年至2003年)由政府所推動的節能計劃,估計為香港共節省了近9億5千萬度電。在2001年、2002年及2003年,所節省的電量佔全港總用電量的比例估計分別為0.59%,0.82%和1.08%。

(二) 在《用電需求管理協議》訂立前、施行時及結束後,政府一直積極推行用電需求管理,工作包括推廣水冷式空調、鼓勵使用有一級或二級能源效益標籤的產品及其他節能設備、推動省電習慣(如調高空調溫度、縮短空調系統的操作時間等)、推廣能源審核等。此外,我們也經常為學校、團體舉行辦節能講座、設立教育網站「能源資訊園地」,用電管理網站等。過去一年,在市民積極的回應下,我們估計這些措施共為香港節省超過4億度電,約是去年全港用電量的1.08%。

  此外,我們正與教育統籌局研究,在中小學課程內加入能源效益、可再生能源等元素,希望市民從小認識節能的重要性,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

(三) 政府一直要求部門在不影響服務效率和質素下,節省用電。我們不時為部門舉行講座,發放節能指引,例如在一般情況下空調溫度應設在25.5度。機電工程署已為政府物業進行215次能源審核,找出可以節省能源的地方。我們也要求所有新落成或新裝修的辦公室選用高能源效益的照明系統、部門選購文儀器材方面也應該盡可能採用節能的型號。透過這些措施,我們估計在2003/04年間政府共節省了2,700萬元的電費開支。

二○○四年七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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