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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撤銷電訊第二類互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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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六日)公布,將撤銷本地固網電訊服務的第二類互連規管措施,以促進在電訊市場高頻寬客戶接達網絡的投資,並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該規管措施將於二○○八年六月三十日全面撤銷。由現在至該日,會循序在個別已接駁至少兩個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撤銷第二類互連規管安排。

這些樓宇將有兩年的過渡期及一年的持續適用期,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在該兩年過渡期內,網絡商仍可繼續透過第二類互連措施吸納新客戶;而在持續適用期內,網絡商則再不可透過互連吸納新客戶。

在持續適用期屆滿後,互連條款及費用將由有關的網絡商以商業洽談方式議定。

但是,在二○○八年全面撤銷第二類互連措施後,在那些由於技術或經濟原因不能鋪設第二個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仍然會保留強制性第二類互連作為安全網,以保障消費者的選擇。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政府決定撤銷互連政策的目標是十分清淅的,就是鼓勵投資於先進電訊網絡,並要讓消費者有更多先進電訊服務的選擇。

曾俊華說:「政府於一九九五年開放本地固定電訊網絡市場時實施第二類互連政策。自一九九五年實施該政策後,香港電話的競爭對手鋪設的網絡已合共覆蓋全港約百分之五十三的住戶。現在是適當時機引入新的動力,以鼓勵網絡商進一步鋪設先進的電訊網絡,讓香港電訊業的發展再創高峰。」

「我們撤銷第二類互連的決定,將向網絡商發出清楚的信息,就是希望他們投資興建先進的電訊網絡,並給予他們合理時間調整營運策略,及決定是否鋪設新網絡。另一方面,在二○○八年六月三十日全面撤銷互連政策前,我們逐步撤銷互連的安排只會在已有兩個或以上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實施,以確保消費者仍然有選擇。」

「長遠來說,撤銷第二類互連政策可鼓勵投資建設新網絡,以及提升現有設施的質素。先進的電訊基建可提供多元化及嶄新的電訊服務,最終令消費者受惠。」

曾俊華說:「這決定是一個進取、具前瞻性且務實的決定,並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這決定能進一步貫徹香港成為領先數碼城市的目標,創造更多商機。」

「我們希望強調,我們的決定是撤銷互連,並非如某些業界所說延長或擴展互連。事實上,香港是全世界第一個,也是唯一決定和實施撤銷第二類互連的先進經濟體系。」

第二類互連是指固定電訊網絡商網絡在客戶接達網絡層面的互連,由網絡的本地電話機樓接連至消費者處所。

政府於二○○三年提出檢討第二類互連政策,並先後於二○○三年五月及十二月進行了兩次公眾諮詢,最後分別收到十一份及十七份意見書。政府考慮了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訂定全面撤銷強制性第二類互連的限期,以便作出更清晰及明確的安排。此外,經進一步評估新網絡鋪設所需的時間後,縮短了過渡安排的年期。

二○○四年七月六日(星期二)

( 現場 / 粵語 /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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