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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通過向自願退還牌照的活家禽零售商發放特惠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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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委員會今日(七月二日)通過政府建議,批准撥款三億二千九百萬元,為自願退還售賣活家禽牌照或公眾街市租約的活家禽零售商提供特惠補助方案,為繼續營業的活家禽零售商提供貸款,並為受影響的活家禽零售業工人提供再培訓課程和一筆過補助金。

  在總數三億二千九百萬元撥款中,二億三千六百四十萬元將會用作向自願退還售賣活家禽的新鮮糧食店牌照或公眾街市租約的活家禽零售商,發放特惠補助金。

  政府在五月二十五日建議特惠補助金以公眾街市活家禽檔的三十九個月平均租金為計算基礎,並特別參照收回中環街市攤檔的特惠補助金安排。

  在修訂的建議方案下,面積在十五平方米或以下的小攤檔將統一獲發放二十萬元特惠補助金,較計算基礎金額增加約百分之六十。

  面積在十五平方米或以下和介乎十五至二十五平方米的小攤檔,會分別獲發額外百分之十的特惠補助金。此外,面積為四十五平方米或以上的大攤檔之計算面積上限將設定為五十五平方米。

  壎芮盓Q及食物局發言人表示,考慮到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籵が委員會對建議方案的意見,以及有需要盡早在零售層面落實人雞分隔政策,政府因而提出修訂方案。

  發言人說:「配合減少活家禽攤檔數目的政策,我們日後會限定新鮮糧食店牌照持有人只可將牌照轉讓予直系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等),以免持牌人出售牌照。」

  「租用公眾街市活家禽攤檔的檔主如在申請特惠補助金當日起便停止經營活家禽零售業務,可無須按規定為終止租約給予一個月預先通知,但他們必須在申請特惠補助金當日停止活家禽零售業務,而其租約亦必須在申請日期起計三十天內終止。」

  政府動會用八千三百萬元設立特別安排的再培訓課程及提供經濟援助,協助因僱主在建議方案下結業而受影響的活家禽零售業工人。

  在其前僱主停業當日起計六個月內,政府會向受影響工人提供長達八周的再培訓課程,這些課程是專為受影響的活家禽業工人而安排的。參加為期八周再培訓課程而每項課程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或以上的工人可取得最多八千元的特別津貼。

  至於那些在其前僱主停業當日起計六個月內參加了特別安排的再培訓課程而每項課程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或以上的受影響工人,在完成課程後仍未覓得工作,當局會向每名受影響工人提供一筆過一萬元補助金。

  在避免干預僱傭關係的前提下鼓勵僱主履行對僱員的義務,我們建議保留百分之三十的特惠補助金,直至僱主履行對僱員的責任後才發放。

  政府會向所有選擇繼續營業的現有售賣活家禽的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提供貸款,用以改善設施以避免市民接觸活家禽。

  政府提議為無抵押貸款設定上限,每個牌照只可申請五萬元或重新裝備費的百分之六十,以款額較低者為準。

  如果房屋署/房屋協會撥款資助活家禽攤檔改善工程,其轄下公共屋h營業的新鮮糧食店持牌人將不會獲得上述貸款。

二○○四年七月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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