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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電台《香港家書》節目內的講辭全文:
Mimi 家姐:
記得我上任之初,你問我:「冬冬,你做鬙b生環保戰士,現在轉過來做局長,你覺得有甚麼不同?」
當然,最大的分別就是我現時不但有責任亦有權力去推動及制訂環保政策和法例,將我以前倡議的環保理念,付諸實踐。但在決策的過程中,我必須審慎地找到平衡點,務求使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進步幾方面,都能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在眾多環保理念中,我最深信及著力付諸行動的,就是「污染者自付」的原則。環境保護是涉及資源的投放,所以任何污染必須要有代價。這個代價始終要由個人或社會去承擔。經驗告訴我們,廢物處置有一個獨特之處,那就是如果政府在處置廢物費用上承擔愈多,廢物的產量亦會愈大。這是因為市民並不覺得減少廢物及處置廢物是他們的責任。他們認為這是屬於政府的責任。這等於是政府在用公帑 ── 也就是市民的錢 ── 去鼓勵市民製造廢物。但是,如市民要直接從口袋中支付自己製造的廢物之處置費用,他們在產生廢物前必定會三思。
在世界主要的經濟體系中,目前惟獨香港沒有任何廢物處置收費計劃,香港納稅人每日才要拿出二百幾萬元資助廢物製造者,而這些廢物當中,百分之四十是建築廢料。
就算是不計金錢,香港地少人多,土地珍貴,我們現有的三個堆填區,將會在七至十一年間爆滿,要尋找合適的地方建造新堆填區殊不容易,因此,本港實有迫切的需要盡一切努力減少廢物的產生。
根據外國的經驗,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是十分有效的減廢措施。在南韓,自從一九九五年推行堆填區收費後,廢物減少了三成;台北在二○○○年推行收費計劃後,廢物更減少了四成。我估計香港實施建築廢物收費計劃後,建築廢料亦會同樣減少。
《二○○三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下星期就會提交立法會二讀及三讀。如果條例草案獲得通過,便會提供經濟誘因,促使廢物製造者減少製造建築廢物,和將廢物篩選分類,使有用的物料得以循環再用。
我期望在社會各界支持下,有關條例草案可獲得通過,並由明年起實施,落實「污染者自付」的原則。
環保政策其實是「可持續發展」概念的精粹,環保的決定影響深遠,成效可能要十年或者幾十年後始能見到。所以,我們在制訂環保政策的過程中,必須要有科學根據及遠瞻才可以做得好,例如最近我推出的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諮詢,就是要為如何進一步改善維港水質訂定長遠的目標和方向,並且就計劃有關的研究及試驗結果,包括處理方案及分階段落實的方法進行公眾諮詢。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的經濟命脈,是香港得天獨厚的優勢,但隨茪H口增加和經濟發展,維港水質不斷受到污染。如何長遠地解決在維港兩岸由人口和商業活動產生的污水便成為我任內的一項重要挑戰。
其實淨化海港的第一期工作,已使海港大部份水域的水質有重大改善。不過,這個成績與我們的理想仍有一段距離。
我們下一步要決定的是,污水處理的水平應要提高至哪一層次,用何種技術最合適呢,以及落實第二期計劃的方法。當然,我們同時要考慮的是我們是否願意共同承擔第二期計劃的開支。。
Mimi,驟耳聽來上述問題都是很技術性,但其實都是關乎每一個市民的切身利益。保護維港的水質是長遠的投資,整個第二期計劃的工程建設費用約達200億元,每年尚會有超過十億元的營運費用需要整個社會去承擔。所以設施的選址、採用的技術、,以及推行的先後緩急,都要審慎考慮。我希望各界人士能在諮詢期間積極參與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工程的討論,將工程盡快上馬,改善維港水質,這樣我們就可以為擁有一個美麗和清潔的海港自豪。
Mimi,你上次回港時曾說過,很高興見到城門河不再臭氣熏天,還再見到河裡有魚、有蝦、有蟹出沒;你又說告士打道的花草樹木及天橋下的綠化工作的確令人對香港留下新的美好印象。其實,這些只是點點滴滴的改善,香港的環保工作仍有漫長的路要走。我希望在任內能訂定各項環保工作的大方向,令我們可以憧憬將來,憧憬可以見到更藍的天,更綠的海,以及更富生機的郊野。
你若有空,請多些回港,我會帶你去探索香港美麗的自然生態。多接觸大自然,會使我們更愛惜珍貴的環境資源。
祝身體健康!
妹 秀冬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完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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