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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深港合作的備忘錄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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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與深圳市市長李鴻忠今日(六月十七日)在香港禮賓府舉行深港合作會議。以下是會後雙方簽署的備忘錄及八份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概要:

關於加強深港合作的備忘錄

  在粵港合作的框架下,為適應《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實施後的新形勢,加快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六次會議涉及深港合作的有關議定事項的具體實施,深港雙方就進一步加強兩地合作簽署本備忘錄。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政務司司長及深圳市市長將親自督導進一步推動落實深港合作,並將有關成果向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報告。

  備忘錄主要內容:

* 為推動深圳與香港的長期共同繁榮,雙方願意加強兩地間的合作,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

* 雙方將按照CEPA的總體要求,爭取加快相關合適措施在深港兩地實施,為CEPA在香港與內地間全面推行積累必要的經驗。

* 雙方將繼續推進口岸及跨境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不斷完善口岸交通配套設施,提高通關效率。

* 雙方將致力於加強經貿領域的合作。

* 深圳向香港投資者開放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及其他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積極引入香港的設計、管理、諮詢、評估、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

* 加強港口、機場等物流資源的整合,強化以香港為核心、接軌全球、輻射內地的泛珠江三角洲地區物流體系。

* 加強雙方旅遊企業互訪交流,共同開展旅遊聯合促銷。

* 建立科技合作協調機制,共同策劃科技合作計劃。

* 雙方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合作,共同監測大氣污染和海域污染情況,及時通報生態環保信息。

* 雙方在政府法律事務、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交通及城市管理方面加強交流。

* 雙方加強教育、文化領域的交流合作。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

* 雙方同意加強兩地法律專業服務的合作,並促進法律服務業的進一步交流和發展。

* 相互交換必要的法律信息,並探討建立向香港、深圳兩地專業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制度。

* 開展香港、深圳兩地法律服務業的業務交流。

* 加強兩地法律服務培訓工作,促進兩地法律服務業的相互了解及共同提高專業業務素質。

* 建立機制研究及跟進CEPA的內容及在深圳的落實情況。

* 推動研究、協商相互承認法律學位和執業資格。

* 鼓勵和促進兩地律師在深圳重大項目中加強合作。

香港工業貿易署-深圳市貿易工業局

合作協議

* 建立機制,通報CEPA實施情況,制訂合作規劃。

* 互設網絡鏈結,交流經貿信息。

* 共同舉辦研討會,發放深港經貿信息。

* 加強有關遵守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方面的信息交流,及加強在處理反傾銷、保障措施及反補貼等方面的交流。

* 雙方為對方所在地的公司的投資貿易活動提供便利。

關於投資推廣的合作協議

* 每年召開聯席工作會議。

* 雙方同意在海外辦事處存放對方的資料,並向有關對方的查詢提供諮詢指引。在雙方網站上互設鏈結。

* 共同編印《香港-深圳投資指南》等宣傳資料。

* 共同組織國內外投資推廣活動,包括洽談會、展覽會、研討會等。

* 雙方為對方所在地的公司的投資貿易活動提供便利。

關於加強經貿交流與合作協議

* 不定期組織代表團訪問香港和深圳,開展商務考察、貿易洽談、經濟合作等活動。

* 不定期到海外推介,介紹《香港-深圳》商貿模式。

* 加強經貿信息交流,為雙方工商界提供有關投資環境、政策法規等諮詢服務。

旅遊合作協議

* 積極加強合作和溝通,以增加兩地之間的旅客流量,並協助發展雙方的旅遊業。

* 建立定期溝通渠道,就旅遊市場拓展方面分享業界旅遊信息、工作經驗。

* 為雙方業界的交流活動、考察團、研習行程、促銷推廣活動及信息交流活動提供協助,加強業界參與。

關於加強深港旅遊市場管理合作協議

* 加強合作溝通,以維護港深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港深旅遊服務業的繁榮和發展。

* 加強在內地黃金周期間的遊客信息通報和疏導協調,建立港深旅行團疏導聯動應對機制。

* 共同打擊非法旅行社和查處侵害旅客正當權益的行為,以保障旅客權益。

* 聯合宣傳港深的市場規則。

* 組織兩地旅行社到歐美及日韓等客源國推廣客源互動。

科技交流與服務合作協議

* 生產力(深圳)諮詢有限公司入駐位於深圳高新區的 "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台",促進科學技術交流合作。

*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提供產品開發、製造技術應用及技術轉移等服務。

* 共同舉辦技術、企業管理等培訓,並探討提升企業競爭力方面的合作。

深圳高新區-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

戰略合作協議書

* 鼓勵深港兩地高新技術企業間的合資合作和人才交流。

* 利用兩個園區現有信息網絡和資源建立直接信息渠道、業務通道和人流通道,努力使兩個園區都成為世界領先的數碼園區。

* 合作內容涵蓋 -

   信息通 - 建信息網絡平台

   業務通 - 互設聯絡辦事機構

   人流通 - 使兩園區之間人流物流更暢順

   信息技術商品化 - 發展新穎應用和測試信息技術

   人才交流 - 加強人才培訓及交流

   市場推廣 - 舉辦聯合推廣活動

   中小企信息服務 - 交流有關刊物、設立網站

註:如對以上各協議內容有任何查詢,請與有關政策局/部門聯絡。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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