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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簽署成立科技合作委員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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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與香港今日(五月十七日)簽署「內地與香港成立科技合作委員會協議」,以加強兩地在科技及多個產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國家科學技術部副部長劉燕華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在今早舉行的儀式中簽署該項協議。

  根據協議,雙方將共同成立「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由雙方高層代表或指定的官員組成。委員會的主要職能為組織、協調內地與香港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其中包括確定科技合作的內容;鼓勵政府、科研機構與企業的互動,及促進科研成果商品化和科技向企業轉移等。

  協議擬定的合作領域包括信息技術、電子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技術及設備、環境保護、中醫藥等,日後並可按實際情況及需要加入其他合作領域。

  劉燕華於儀式上表示,簽署這一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做好內地和香港科技合作的宏觀設計,建立良好的合作機制,加強對現有合作項目的集成,按照優勢互補的原則,選擇一批重點合作領域和項目,共同給予支持,從而提高內地和香港的科技發展水平,為今後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發展做好技術儲備。

  劉燕華說:「我希望通過雙方的共同努力,使內地和香港的科技合作取得突破和實質性進展,大幅度提高合作水平,為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發展和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曾俊華表示,科技合作委員會可促進內地與香港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包括科研人才交流、合作發展應用研究項目,以及科技轉移和商品化等。

  他說:「不少內地企業正努力為產品增值及建立自己的品牌。而香港商界亦已在內地建立了龐大的生產網絡,單是在珠江三角洲便有六萬多家與香港有關的企業。這些內地和香港的企業,在邁向高增值路線的過程中,對科技的需求十分殷切。」

  「內地和香港在科技方面加強合作,正好針對兩地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如果能把內地豐厚的人力資源及研究實力,結合香港在應用研究和商品化方面的能力和經驗,對提升兩地產業的競爭力將有很大的幫助。」

  「我相信委員會的成立,將會成為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的一個重要平台,匯聚政府和各界的力量推動兩地科研和產業發展。」

  委員會可根據合作領域,設立由內地和香港主管有關科技領域的部門代表組成的工作組,成員並可包括科技界、學術界、企業界的代表。

  委員會會根據兩地科技合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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