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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今日(四月二十六日)下午,聯合主辦兩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座談會」。
以下為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徐澤在國際展貿中心舉行的座談會的發言全文:
以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貫徹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依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為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著想,以香港居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作出的一項負責任的決定。這樣一個對香港高度負責的決定,只有以同樣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才能使之得以切實的貫徹。怎樣才稱得上以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去貫徹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想談三點:
第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高度來理解和執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這包括兩層涵義:一是人大常委會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的規定,就香港政制的重要內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決定,是香港特區憲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國兩制”應有之義。有人說,07/08年沒有“雙普選”是違反憲制,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這種觀點是不符合建立“一國兩制”政治秩序的要求的。香港的民主只能是建立在“一國兩制”政治秩序基礎上的民主,而絕不能是其他,這是不言而喻的。二是人大常委會在決定中明確指出,兩個產生辦法的任何改變,“都應遵循與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等原則”,這是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必然要求。“與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的原則,講的是民主的發展不能不顧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而急進、冒進,使民主成了社會不能承受之重;“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的原則,為的是合理、均衡地分配政治權力,保持社會的和諧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的原則,這是香港特區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所必須的,也是香港作為一個多元的國際商業城市所要求的;“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穩定繁榮”的原則,則是諸原則中的總原則,也是發展民主的根本目的,違背這一根本目的的“民主”就不是港人之福,而是港人之禍了。
第二,要從有利於發展香港資本主義經濟的角度來體會和把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展是硬道理,這是鄧小平的一句名言,用不著我再作什麼解釋,大家都明白這個既淺顯又深刻的道理。香港的經濟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香港的經濟就是要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就不能不考慮這個社會中佔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工商界的利益和中產階層的利益,使他們在這個社會中有適當的政治參與並有相應的體制保障。在今天的香港,如果過速地實現普選,是不能提供這樣的保障的,而且,甚至有可能會導致民粹主義、福利主義。這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今天的香港是不是已經有了某些這方面的徵兆?我想,香港的每一個納稅人更有這方面的體會。事實證明,在過去的二十年中,香港納稅人口的數量沒有大的改變,稅基也沒有大的改變,這說明自起草基本法以來,香港的納稅情況不可能有實質性的變化。也就是說,香港今天沒有理由根本改變基本法所確立的政治參與模式。當然,分配政治權力照顧到工商界的利益,照顧到中產階層的利益的同時,也要照顧到草根階層的利益。正因為如此,當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所闡明的原則是“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我認為,這項原則在貫徹人大常委會決定時不僅仍然是適用的,而且是必須的。今天的香港,面臨著既要解決香港經濟發展長期積累下來的深層次矛盾,又要發現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這樣一個不可謂不繁重的發展任務,同時又面臨著一個抓住國家今後二十年的發展機遇期,提升自己再造輝煌的機遇。誰也沒有權力延誤香港的經濟發展,更沒有權利漠視香港居民希望振興經濟、解決就業,消滅赤字的迫切願望。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決定,正是為了使香港社會在兩個產生辦法問題上,排除干擾,釋疑止爭,把注意力更好地集中在發展經濟上。胡錦濤主席最近講,盡快把經濟搞上去是香港的要務,也是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我相信,廣大香港同胞是不會不珍惜中央的這一片苦心和關愛的。
第三,要以維護香港社會穩定的高度責任感來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香港是一個國際經濟城市,又是祖國大家庭的一員,保持社會的穩定和諧,密切與內地的合作關係,是吸引外來投資,促進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常聽香港的朋友說“和氣生財”這四個字,說明港人懂得穩定和諧的重要性。要求擴大民主參與、加快民主發展進程的願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以非理性方式表達訴求,以是不是支持07/08年“雙普選”劃線,把社會分成勢不兩立的兩個陣營,凡是不支持的就是反民主的。殊不知,這樣做的本身就是違反民主原則的,而且勢必會造成香港社會內部的對抗,是不利於香港社會的穩定和諧的。還有甚者,自回歸以來,香港有一些政治勢力從來沒有停止過散佈對內地、對中央的不信任甚至是仇視的言行。這些勢力的所作所為恰恰是在阻礙香港的民主進程。鄧小平早就講過,如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央政府沒有信任感,那麼其他一切都談不上了。鄧小平還講過,改變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香港會是怎樣?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吹的。我堅信,香港的公眾想要得到的民主絕不是這種勢力或者這種人心目中的“民主”。我也堅信,任何企圖改變“一國兩制”的所謂“民主”是決不可能在香港實現的。總之,維持好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維護好香港社會的和諧,既是維護香港穩定發展民主的必要條件,又是發展民主的目的。這也是我們所說的,“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應以愛國者為主體來管理香港的意義所在。
把以上這些歸納起來,就是三句話,或者說是“三要三不要”:要為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計,不要謀求一黨一己之私利;要維護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發展,不要脫離香港的實際情況過快、過急地推進香港的民主發展進程;要穩定和諧,理性討論,不要紛爭對抗。這才是對香港高度負責任的態度,才是對廣大港人的根本福祉高度負責的態度。用這種態度才能理解好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貫徹好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完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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