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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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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今日(四月十五日)下午在政府總部新翼會議廳發表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二號報告書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傳媒朋友:

  剛才行政長官表示收到了專責小組的第二號報告,並已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四月六日就《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附件二第三條所作出的解釋,提交報告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人大常委會確定有需要修改二零零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我想藉此機會同大家講講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二號報告書的內容。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本年一月七日成立以來,通過多種渠道,收集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對《基本法》中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的意見。我們亦先後在北京、深圳以及香港,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港澳辦的官員會面,就政制發展事宜進行商討。

  專責小組就《基本法》中有關政制發展的法律程序問題,已於三月三十日公布了第一號報告,當中詳載了專責小組就這些問題的看法。四月六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及《基本法》的規定,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附件二第三條作出解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專責小組就法律程序的看法基本琣X,相信大家在上星期已從不同場合及途徑知道有關詳情,我不打算在這堶娃ヾC

  專責小組自公布了第一號報告以來,集中準備第二號報告,就是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問題。專責小組已於一星期前左右向行政長官介紹報告書初稿,並在昨天正式向行政長官呈交第二號報告。

  市民可以在十八區民政事務處的市民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第二號報告,並可以在政制發展專設網頁www.cab-review.gov.hk瀏覽。此外,報告的附件為社會各界的書面意見書,和專責小組與團體和個人就有關原則問題的會議摘要。附件文本已上載於政制發展專設網頁。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市民諮詢服務中心也有存放文本以供參閱。

  現在讓我簡要地講講第二號報告的內容。

  第二號報告共分六章。報告第四章及附件交代專責小組就原則問題所收集的意見。這些原則問題可歸納為三大範疇,就是:

(一) 有關中央和特區關係的原則問題;

(二) 政制發展應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

(三) 有關姬鵬飛主任在一九九零年提及的兼顧各階層的利益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社會上對有關政制發展原則問題的討論十分廣泛,意見紛紜。報告第四章扼要簡述專責小組從社會各界就收集到的不同意見。籠統來說:

* 社會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原則,即是關於七項原則問題的首三項,沒有太多異議。多數意見也同意政制發展應該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進行。

* 社會對「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理解就有較多不同的看法,而且差異亦比較大。

* 至於「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的發展」,社會上亦有不同意見,而主要是環繞保留功能界別議席相對於以全面普選立法會所有議席的討論。亦有意見提及普選與福利主義的關係。

  第四章的簡述主要是為了方便大家參考。專責小組收到的書面意見,已悉數載附於附件。如果大家想更清楚及全面了解社會對這些原則問題的不同看法,我提議大家詳細翻閱有關附件。

  第二號報告第五章提出了專責小組對政制發展原則問題的看法。參考了社會上不同意見,專責小組就這些看法作出了總結。專責小組認為在考慮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任何方案時,須顧及下列考慮因素:

(i)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以及其制度,皆由中央根據憲法及透過《基本法》決定,特區不能單方面改變中央所設立的制度。特區在研究政制發展的方向及步伐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亦須先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是否需要修改。無論如何,根據《基本法》,修改方案必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

(ii) 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不能輕言修改《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和原則。

(iii) 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實質的,任何方案均不能影響中央的實質任命權。

(iv) 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方案須以完善行政主導體制為尚,不能導致惡化現行行政立法未能充份互相配合的問題。

(v) 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必須循序漸進,按部就班,步伐不能過急,要根據特區實際情況漸進,以保持繁榮穩定。

(vi) 衡量實際情況時,必須考慮市民訴求,亦要檢視其他因素,包括特區的法律地位、政治制度發展現今所處階段、經濟發展、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程度、公民參政意識、政治人才及參政團體成熟程度,以至行政立法關係等。

(vii) 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

(viii) 方案必須確保能繼續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

(ix) 方案不能對現行載於《基本法》的經濟、金融、財政及其他制度產生不良影響。

  第二號報告第三章詳載了專責小組對政制發展的憲制基礎及現時實際情況的理解及掌握。報告羅列了專責小組認為在衡量特區「實際情況」時所應該檢視的因素及有關觀察。但我必須強調的是,要準確衡量實際情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中涉及客觀的因素及主觀的判斷。專責小組會小心謹慎,對現時實際情況作出中肯的判斷。

  專責小組已完成了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及法律程序問題的研究及工作。現在是適當時候考慮下一步工作應該是怎樣。就此,報告最後提出了專責小組的結論。

  根據專責小組於第一號及第二號報告的內容、看法和結論,我們建議行政長官應根據人大常委會於四月六日公布的對《基本法》的解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建議對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修改,並提請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原則予以確定。專責小組很高興行政長官已接納了這項建議。

  當人大常委會確定有需要修改產生辦法後,專責小組將研究如何修改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並展開公眾諮詢工作。

  最後,我想再次強調,要成功落實政制發展的具體方案,必須獲得立法會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缺一不可。要有成果,就必須明白這個政治現實,就必須理解大家的立場及考慮。政制發展影響深遠,我們要繼續以彼此包容及尋求共同利益的態度,去處理這項重要課題。

  多謝各位。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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