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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今天宣布,由明日(四月九日)起,在各管制站出示下列旅行證件辦理出入境檢查的香港居民毋須再填寫及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四)香港海員身份證; (五)發給已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許可證; (六)香港身份證明書;或 (七)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根據現行出入境簡化計劃的安排,持香港身份證出入境的香港居民已獲豁免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新措施為因種種原因而不使用香港身份證辦理出入境檢查的香港居民進一步提供更便利的出入境安排。
入境處呼籲所有香港居民在進出香港時盡量使用身份證。
發言人表示,「此舉不單節省時間,亦可加快出入境檢查程序,在繁忙時間尤為重要。」
完
二○○四年四月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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