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香港與新加坡簽署文化合作共識備忘錄聯合聲明

*********************

  以下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簽訂文化合作共識備忘錄的聯合聲明:

新加坡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文化合作共識備忘錄(備忘錄),由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部長李文獻與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於香港簽署。

這份備忘錄是見證新加坡和香港融洽關係的另一里程碑。這個正式架構,將能進一步加強目前活躍的文化交流,促進文藝領域的合作關係。這些交流活動,定能推動和促進兩地人民的互相認識、尊重、了解與及和諧的關係。

雙方政府已著手構思未來的交流活動。在文物及博物館、藝術和圖書館領域方面可予合作的項目載列於附表。

附表

==

文化合作活動

──────

文物及博物館

一.  新加坡藝術博物館和香港藝術博物館可邀請兩地的視覺藝術家參加相關活動,也可合辦展覽及互借收藏品。

二.  新加坡國家檔案館和香港電影資料館可合辦有關兩地電影歷史和文物的展覽。展品可以是雙方的館藏,也可以由兩地的電影業和私人收藏家提供。

三.  新加坡國家檔案館、新加坡歷史博物館、香港歷史博物館及香港的大學,可合作進行歷史研究、人員交流和培訓計劃。

藝術

四.  新加坡藝術節及香港的藝術機構可建立合作關係,以及促進兩地製作的節目在世界各地的藝術節和場合巡迴演出。

五.  兩地的表演藝術節和藝術機構可邀請對方的表演者和相關藝術工作者,參與藝術節和藝術盛事。

六.  兩地的演藝團體和機構可進行人員和技術人才交流,以達到研究、交換信息、教育和培訓的目的。

七.  兩地的作家和視覺藝術家可參與相關的文學和視覺藝術活動,交流心得。

圖書館

八.  新加坡國家圖書館與香港公共圖書館可交換有關兩地社會、文化、經濟、商務、財經狀況的圖書館資料,以促進兩地人民互相了解。

九.  新加坡國家圖書館與香港公共圖書館可瀏覽對方的館藏資料、資訊入門網站及資料庫。方法是先交換電子資訊、目錄及圖書館科技,繼而設立文獻送遞、館際資料互借、資料搜尋及整理等互惠圖書館服務。

十.  新加坡國家圖書館與香港公共圖書館可合辦圖書館教育計劃,定期派員往對方的圖書館考察,以了解兩地圖書館系統的運作,以及促成其他方面的合作。

十一. 新加坡國家圖書館與香港公共圖書館可就舉辦圖書館會議及展覽等雙方關注的事項,互相通報最新動向,並可各自決定展覽對方的藏品。

二○○四年四月一日(星期四)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