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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簽訂《香港廢棄物跨區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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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陳連增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三月三十一日)於廣州簽署了《香港廢棄物跨區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合作安排》),就跨區傾倒香港疏浚廢棄物的管理原則,以及在內地海域處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等事宜,奠定了更緊密合作和溝通的基礎。

  在簽署儀式上,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說:「《合作安排》將有助香港妥善處理疏浚廢棄物和善用惰性拆建物料,以紓緩香港海上卸泥場及填料庫容量不足的壓力,對促進粵港的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廖秀冬對國家海洋局就跨區傾倒廢棄物及把隋性拆建物料用於內地填海工程上提供的協助和支持,致以衷心謝意。

  她說,在保護海洋及廢物處理方面,國家與香港都有共同的利益,雙方能夠在這些範疇加強合作,將達至雙贏的局面。

  在處理拆建物料方面,廖秀冬指出,香港以往許多土地是由填海而來,所以一直以來拆建物料可以用這個方法處理。但近年這些工程已大幅減少。

  另一方面,廣東省在經濟方面迅速發展,在珠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區還有不少填海的工程項目,因此大可利用香港的填料及拆卸物料來減少對土地的開發。所以廖秀冬說今日簽署的《合作安排》對粵港的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根據《合作安排》,特區政府可根據一個或多個工程的需要,向中央政府提出跨區傾倒廢棄物及處置惰性拆建物料的建議,但建議必須符合內地和香港的有關法規及標準。至於有關合作安排的詳細技術問題,雙方會進一步商討。

  廖秀冬說這項安排將香港與內地在處理傾倒疏浚廢棄物及惰性拆建物料方面的合作帶進新里程,她希望雙方可盡快用試點方式將這個合作模式試驗一次。

  為了加強對廢棄物跨區傾倒作業的監管,國家海洋局和特區政府亦會加強合作,不時相互通報涉及跨區傾倒的資料,合力打擊海上非法傾倒活動。

  按照《合作安排》訂定的原則,香港的工程建設者必須向土木工程署及環境保護署提交產生廢棄物的工程概況資料、傾倒作業的規模、成份法定分析等。待特區政府確認有跨區傾倒的需要時,始把資料連同特區政府的審查意見一併提交中央政府考慮。

  兩地政府自二○○一年八月底起於北京、廣州及香港舉行了三次磋商後,就《合作安排》達成共識。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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