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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發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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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工務範疇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基本工程計劃

  在 2003-04 年度,基本工程計劃進展良好。由於特區政府持續推展並密切監管各項工務工程,加上去年惡劣天氣較少,整體工程的進度較預期理想。我們估計本財政年度在基本工程計劃方面的開支結算大約為 320 億元,較原來預算的 310 億元高出約 3.3%。

  展望未來,特區政府會致力維持基建投資。我們預計在 2003-04 至 2008-09 的六年內,每年平均預留大約 290 億元作基本工程計劃之用。在 2004-05 年度,由於多項大型基建計劃(例如深港西部通道、后海灣幹線、八號幹線(前稱九號幹線)和最後一期的學校改善工程)正進入建築高峰期,所以預計開支會較上述平均開支稍高,約為 329 億元。

  此外,我們會繼續重整基建項目的規劃和實施程序,以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在 2003 年10月,我們頒布了新的工作程序,加強規管對工程項目的改動,以減少工程項目因一些沒有足夠理由或非必要的改動而遭到干擾和延誤。我們又要求工務部門審閱大型工程計劃的初步設計,確保基本方案符合成本效益,始可進行工程的詳細設計工作。透過以上的措施,將會進一步促使基本工程計劃可如期實施和提升成本效益。

改善監察工程進度

  財委會已撥款進行更新現有的「公共工程管理系統」,以改善工程進度的監察,新系統可望於2004年年底落成使用。新系統能提供公務工程最新的資訊,使政策局及部門,盡早知悉工程進度問題所在,以便及早採取補救措施,減低可能引致的延誤或額外開支。

「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模式進行沙田濾水廠重建項目

  政府會繼續研究採用其他模式進行大型的公務工程項目,包括採用「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的模式。我們已就採用這個模式進行沙田濾水廠的原地重建工程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結果顯示以這個模式進行重建是可行及對政府及公眾有好處的。因此,我們會繼續進一步深入研究採用這個模式的詳細方案,並會視乎研究的結果和建議,決定採納那一種模式進行重建計劃。在這方面,我們得到很多商界表示有興趣,他們並在各方面提供很多國外經驗供我們參考。

挖掘准許證收費計劃

  《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已於2003年5月獲立法會通過,並會於2004年4月1日正式生效。我們希望新法例能達到預期目標,有效規管掘路工程,減少工程對公眾帶來不便及減少工程延誤;同時,亦希望按用者自付原則,收回准許證制度的行政費用。路政署署長稍後會宣布這項計劃的實施細節。我們期望與公用事業機構攜手合作,確保掘路工程能夠有秩序地進行,並且如期竣工。

建造業檢討

  我們與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保持緊密夥伴合作關係,繼續致力推行建造業檢討委員會所提出的各項建議,不斷提升建造質素。我們在若干主要範疇已取得顯著進展,包括在上月向本會提交建造業議會條例草案,於去年十一月實施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以及推廣具體措施以促進私營工程的工地安全。

  主席,各位議員如有任何提問,我、常任秘書長和在座各位工務部門首長均會樂意答覆。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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