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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航空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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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保安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美國政府為加強防範恐怖分子襲擊,自本年一月五日起實施新規定,大部分持簽證入境的旅客須被套取指紋及拍攝數碼照片。美國政府並計劃要求在飛往、飛離和飛越美國領空的某些國際班機上須有便衣空中武警,以及要求航空公司及旅行社提交預訂在美國起飛航班機票的乘客的資料,以便預先審查他們的背景和在他們辦理登機手續時,根據其潛在風險實施不同程度的保安檢查或禁止他們登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評估上述各項措施在實施後對本港市民訪美的影響、他們的私隱有否足夠保障,以及在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的航班上部署空中武警是否可行;若有,評估的結果;若沒有,會否作出評估?

答覆:

主席女士:

  陳智思議員的提問中提及美國政府已實施或計劃實施的三項措施,香港特區政府對這些措施的觀察所得/看法如下:

(1) 套取指模及拍攝照片

  二○○四年一月五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實施一套新的出入境程序,包括在入境及出境口岸為持非移民簽證訪美的旅客掃描套取指紋和拍攝數碼照片。這是一項廣泛實施的措施,並非針對訪美的香港旅客。

  由於這些新程序近期才開始實施,要評估它們對本港市民訪美的影響仍然太早。直至現在為止,我們未有接獲有關這些額外程序的投訴。

(2) 乘客資料

  據我們了解,美國國土安全部正在發展一套新的「電腦輔助乘客預先審查系統」,以鑑別在保安上需要額外注意的乘客。在這預先審查系統下,乘客在預訂機票時須向航空公司提供他們的全名、住址、住宅電話及出生日期。美國政府計劃首先向在美國起飛的航班的乘客實施預先審查,並預計最終會將預先審查用於從其他國家飛往美國航班的乘客。據了解,私隱的保障是國土安全部在發展乘客預先審查系統時所考慮的主要事項之一。將來,如航空公司根據「電腦輔助乘客預先審查系統」在香港向乘客收集資料,它們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款及條例訂明的保障資料原則。所有控制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資料使用者,均受該條例約束。簡言之,如航空公司在向訪美的乘客收集資料時,告知他們有關資料會被交予美國當局作保安審查用途,而資料的確是為同樣用途轉交美國,有關做法就不會抵觸上述條例。

(3) 空中武警

  美國國土安全部於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世界各地航空公司發出航空緊急修訂,要求當美國運輸安全局根據顯示某些飛往、飛離或飛越美國領空的班機可能會受到恐怖襲擊的情報,指令航空公司須在該些特定航班上部署受過訓練的武裝政府執法人員(即空中武警)時,有關航空公司須遵守指令。航空公司亦可提議其他措施以取代部署空中武警,供運輸安全局考慮。

  特區政府相信本港被用作恐佈活動基地的風險相對較低,然而,我們仍時刻保持警覺。香港國際機場維持高水平的保安,並完全遵守國際民航組織在航空保安方面訂下的標準及建議措施。如果有情報顯示某一在香港國際機場起飛的航班有可能受到威脅,政府及航空公司會確保地面上已完成加強保安措施,而威脅已解除,才會准許航班起飛。有了地面上的嚴格保安措施,我們認為在飛機上部署空中武警未必一定能夠進一步提高航班的安全及保安。

  儘管如此,特區政府與國泰航空公司現正研究在特定航班上部署武裝執法人員,或實施其他保安措施的可行性。我們亦同時密切留意各地政府及航空公司如何處理美國這項要求。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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