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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園兒童院從指定收容所名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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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芮盓Q及食物局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八日)表示,竹園兒童院將會從《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指定的收容所名單中刪除。

  竹園兒童院是有關條例指定的五間收容所之一,向需要照顧或受到保護的兒童提供臨時住宿照顧服務,該兒童院以往由社會福利署管理。

  發言人說:「由於竹園兒童院的收容率未如理想,社會福利署審慎檢討其成本效益後,認為應把兒童院的服務移交非政府機構界別。」

  「該兒童院已關閉,而有關服務亦已由另一間指定的收容所保良局所接辦。」

  隨茼侀擉鉞ㄟ|關閉,當局將訂立《2004年保護兒童及少年(收容所)(修訂)令》,以便將兒童院從有關條例指定的收容所名單中刪除。該修訂令將於星期五(一月三十日)刊登憲報,並於二月四日提交立法會。

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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