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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獲委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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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行政長官董建華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的建議,將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的任期延續三年,由二○○四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目前終審法院有八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10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現時的任期將於二○○四年一月十一日屆滿。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設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以上。」

二○○四年一月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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