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表示,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個人遊」將進一步擴展到六個廣東省城市(汕頭、潮州、梅州、肇慶、清遠及雲浮)。
目前,「個人遊」已在十個內地城市(江門、佛山、中山、東莞、廣州、珠海、深圳、惠州、北京及上海)實施,這些城市的常住居民,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個人訪問」簽注訪港。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十分歡迎有關安排。提早擴展「個人遊」至廣東省其他城市,將進一步利好香港的零售和相關的旅遊行業。」
他補充說:「入境處會適當調配人手以應付預計訪客量的增加。」
簽注有效期三個月,有效次數為一次或兩次。持證者每次來港時,可以逗留七天。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在現有的出境簽注到期或用畢時,申請新的出境簽注。發出簽注的數目沒有限額。
在旅遊方面,新措施將增加內地旅客以「個人訪問」簽注來港的數字,並會惠及酒店、零售及娛樂行業。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正與業界攜手發放關於香港合適的旅遊資訊,包括購物、飲食及各旅遊景點,讓他們自由選擇在港的旅遊活動。我們預期旅遊業界會把握商機,推出適合這類旅客的旅遊產品。同時,旅遊事務署與旅發局及業界攜手合作,維持及提升優質服務及確保旅客的消費權益得到保障。
截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已經有超過六十五萬內地人士通過「個人遊」訪港,估計在港帶來約三十五億港元消費。
完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