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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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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胡國興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有關任命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此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石輝獲委任負責高等法院的傷亡訴訟案件審訊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獲委任負責高等法院的遺囑認證訴訟案件;以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芮安牟獲委任負責高等法院的建築及仲裁訴訟案件審訊表。

  以上任命亦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獲委任的法官的簡歷如下:

胡國興法官

  胡國興法官於一九四六年在香港出生。他分別於一九六九年和一九七○年在英國和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一九八七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由一九七○年至一九九二年間私人執業,並從一九八六年起一直出任香港樹仁學院法律及工商學系系主任。他於一九九二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二○○○年出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石輝法官

  石輝法官於一九四九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由該年起至一九九七年間私人執業。他於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曾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於一九九八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張舉能法官

  張舉能法官於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由一九八六年至二○○一年間私人執業。他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獲出庭辯護人(Advocate)及律師的資格。他於二○○一年出任區域法院法官,並於二○○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芮安牟法官

  芮安牟法官於一九五九年在馬尼拉出生。他分別於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他於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八年間出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講師,並由一九八九年至二○○三年間私人執業。他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獲出庭辯護人(Advocate)及律師的資格,二○○一年獲資深大律師資格。他於二○○二年一段時間曾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於二○○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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