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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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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十二月十八日)表示,由於近年無律師代表而參與民事訴訟的人數不斷增加,對司法時間和司法資源造成了極大的需求,司法機構因而成立了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資源中心」),以應付這方面所帶來的挑戰。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向傳媒介紹資源中心的設施和服務的簡介會上致辭時指出,資源中心會向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民事案件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協助,幫助他們更加了解有關這兩個法院民事訴訟的法院規則和程序。

  資源中心將由下星期一(十二月二十二日)起開始運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說:「司法機構成立資源中心,並不是要鼓勵訴訟人自行訴訟,亦不會與現有的服務有所重疊或競爭。」

  他補充說:「此外,由於在裁決糾紛時,司法機構必須保持公正、無私及不偏不倚,這是至為重要的,故此資源中心不會向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二○○二年委任了一個督導委員會,就資源中心的成立和運作提供意見。

  這個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督導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芬齡任主席,成員包括法官、法律界和非政府組織的代表。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早前接納了該督導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內的建議。這份報告亦於今日發表,並已上載司法機構的網頁供市民瀏覽。網址為http://rcul.judiciary.gov.hk/rc/chi/screport/RC Report Chin.pdf

  資源中心開放後,該處的職員會就有關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的法院規則、表格、服務和程序,提供一般查詢服務。資源中心並免費派發簡述各類司法程序的小冊子,亦備有介紹這些程序的短片,供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觀看。

  此外,資源中心備有法院表格樣本,供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借閱。其中一些表格亦可向職員索取。

  資源中心內並設有其他設施供無律師代表訴訟人使用,其中包括四部電腦,以便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可以查詢有關司法程序、法庭服務和設施的資料;以及設有收費自助影印機,以便他們處理所須的文件。

  資源中心設於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一樓一○五室(LG105)。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星期六則由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開放。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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