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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朱幼麟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批評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在拯救或捕捉野生動物時經常失誤,因而先後導致一條擱淺的抹香鯨失救致死,以及因誤用捕狗索而勒死一頭小赤麂,而該署邀請的澳洲鱷魚專家,則花了十多天仍未能捕獲在山貝河出沒的一條小鱷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漁護署在部署拯救或捕捉野生動物時,有否就應使用的方法諮詢有關的團體及專家;
(二) 漁護署為甚麼沒有首先批准或邀請本港或內地專家捕鱷,即邀請澳洲的專家來港捕鱷;及
(三) 漁護署與本港研究或保護野生動物的專家及志願機構的溝通和合作情況如何;以及有否充分利用他們的經驗及資源,解決管理、拯救、捕捉及處置野生動物的問題?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具備保育野生動物的知識及處理本地野生動物的經驗。如須拯救或捕捉非本地的野生動物,漁護署人員會視乎需要,徵詢有關機構及專家的意見,並考慮場地條件,以決定進行這類行動的最佳方法。在問題所提到的拯救抹香鯨和捕鱷行動中,有關的負責人員都曾經這樣做。
(二) 本港沒有擅長在野外捕捉鱷魚的專家。漁護署在諮詢海外鱷魚專家的意見後,在今年十一月上旬開始嘗試使用捕籠捕鱷。在十一月中旬,本港一家傳媒公司向漁護署建議,邀請有關澳洲鱷魚專家來港協助捕鱷。漁護署在審查該名專家的資歷和經驗後,接受有關建議。該名澳洲專家的捕鱷行動未能成功。在十一月下旬他離港前數天,另一家傳媒公司向漁護署建議,邀請內地的鱷魚專家協助這項行動。漁護署進行類似的資歷和經驗審查後,接受了該項建議。
(三) 漁護署與本港研究或保護野生動物及管理野生動物生境的專家及志願機構一直保持密切溝通。這些機構包括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及香港海洋公園。該署利用交流所得的知識和經驗去管理、拯救、捕捉和處理野生動物。此外,視乎需要,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及香港海洋公園也在某些拯救野生動物的行動中,在現場為漁護署提供支援,並協助治理捕獲後被發現受傷或染病的野生動物。
完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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