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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十五日)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 : 本星期三立法會將審議堆填區收費草案,你是否有信心草案獲得通過?
局長 : 堆填區收費問題已經過長時間諮詢及討論,我相信應該會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
記者 : 但業界一直都有反對聲音,你如何去滿足他們的要求?
局長 : 在用者自付的原則下,必定會有一些人感到受衝擊,其實我們已經與業界討論過很多次,尤其是泥頭車司機,他們要(代客人)傾倒泥頭,他們認為可能收不回費用。我們會從幾方面協助他們,第一,大型工程在登記時會有管制,即是廢物生產者有責任用正當合法的手段處理廢料,即是要收回收條。如果你去倒泥頭時,取回收條便可收回費用。至於小型工程運輸商,我們正與他們商討,我亦曾經與幾個工會討論有關問題,他們亦接受用方法去證明未能追回費用,例如要求他們宣誓,如果證明他們未能追回費用,我們亦不會追究,令貨車司機毋須負擔重擔。
記者 : 是否曾經與立法會議員商討過,向他們「摸底」,他們表示會支持草案?
局長 : 我們已經與他們討論過有關問題。
記者 : 至於家居垃圾方面會如何處理?
局長 : 我們會下一步才處理家居垃圾問題,亦要經過透徹的諮詢,包括諮詢市民,這個問題是更加大型的,我們會下一步考慮去做。
記者 : 剛才你提及可以將建築廢料運往內地作填海之用,這個構思為何?
局長 : 我們與國內幾個部門進行商討,包括國家海洋局,因為填海問題屬於海洋局的工作範圍,他們現在正挖山,正如香港以前的做法,我相信大家在國內亦會看到很多山被挖至光禿,用來填海。但我們有現成的建築惰性廢料可以用來填海,做各樣工程,既然如此,大家為甚麼不利用資源去做呢?這方面雙方原則上已同意,現在由行業去找尋有關工程項目,如果找到的話,由雙方政府去配合條例上的要求。因為我們對於廢物管理是很嚴格的,我們要遵守巴塞爾公約,在遵守法例下,雙方政府會協助進行這些事情。
記者 : 會否有試點?
局長 : 未有,現在正等待行業去尋找,因為這涉及兩地行業內的商業交易,但一定要符合條例,政府則負責管理方面的問題。
記者 : 你剛才提及羅湖口岸的大貨車,是否有構思控制他們的流量?
局長 : 我們一直與國內商討流量問題,現在的管制是比較嚴格,你們看到我們有兩條大的通道,當然深港西部通道會更快捷,我們會積極商討如何方便兩地汽車來往,但亦要保持交通流量,以免造成塞車及空氣污染問題。
記者 : 為甚麼要進行管制?
局長 : 其實一直都有管制,如果要放寬管制,我們一定要視情況而進行放寬。
記者 : 你期望幾多年後實施家居垃圾的收費制度?
局長 : 我現在沒有時間表。
記者 : 就與內地合作解決建築廢料問題,是否會將廢物賣給他們?
局長 : 我們的堆填區收費中包括每一噸建築(惰性)廢料收取27元,如果現在要收取費用,就商業情形來說,如果你是地產建築商,你可能會考慮將建築廢物運往堆填區或是運往國內,這有助減輕堆填區的壓力。香港始終地少,快將沒有位置處理廢物,因此這是用商業手段去做。
記者 : 即是由商人自行決定?
局長 : 是的。
記者 : 堆填區處理建築廢料收費幾多?
局長 : 目前我們準備每一噸建築(惰性)廢料收取27元作堆填區處理費用。
記者 : 估計可以紓緩幾多堆填區的壓力?
局長 : 我現在沒有有關數字。
記者 : 內地會收取多少錢?
局長 : 這方面我不知道,當然會對他們有好處。
完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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