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局長就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工作進度報告接受傳媒訪問發言全文

**********************************

  以下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就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工作進度報告接受傳媒訪問發言全文(中文部分):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發表了有關我們檢討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進度報告。事實上,昨天我們已委聘顧問,就我們薪酬水平調查的調查方法進行研究,所以我們亦開展了具體的前期工作。

  根據我們的時間表,我們會在明年第二季就我們的薪酬水平調查方法、每年薪酬趨勢調查的改善方法及如何應用我們薪酬水平調查結果,廣泛諮詢公務員及搜集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意見。我們預算在明年第四季正式開展薪酬水平調查工作,整個工作包括制訂公務員薪酬可上可下機制,會在二○○五年上半年完成。

  我想補充兩點,第一點是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亦是非常富爭議性的工作,所以我們希望預留多點時間,一方面政府可以更詳細考慮有關問題,特別是如何應用薪酬水平結果在現職公務員身上的問題,所以在時間表方面,我們比原先預計在二○○四年內完成稍為延遲至二○○五年上半年完成,但這是給公務員體制長期採用的一個新制度,我們覺得這少少的時間是值得的。

  第二點是這工作可以說是影響深遠,所以我們除了會在公務員體制內作廣泛諮詢外,我們亦會定期將工作進度向外宣布,並會就某些重要事項,譬如我剛才提及的明年第二季有關如何應用薪酬水平結果在公務員身上,搜集社會人士的意見,希望政府最終的決定,可以得到社會上包括公務員的廣泛認同,認為是公平合理。

記者:局長,押後時間表是否與迴避明年的選舉有關?

局長:沒有關係。因為正如我剛才所說,希望多點時間諮詢公務員團體,亦多點時間聽社會各階層的意見。實際上在明年第二季,我們已經開展了諮詢的工作。

記者:公務員團體擔心薪酬水平調查的適用範圍...

局長:有關將薪酬水平調查的結果適用於公務員身上,特別是現職的公務員,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不單涉及基本法的問題,亦涉及很多我們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人事管理、公務員的穩定、社會大眾認為是否公平合理等等。所以我們覺得應該預留多點時間,在政府內部做一個更詳細的考慮和評估。

我希望明年第二季,可以就這些問題有一個比較具體的看法,然後再作廣泛的諮詢。最終的決定,我們希望符合社會及公務員的整體利益。

記者:是否可為減低問題複雜性,把薪酬水平調查不適用於九七年前入職的公務員...?

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如何適用、是否完全不適用,或是其他問題,我覺得不僅要考慮法律的問題,也要考慮其它方面的問題,譬如說,這是否很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所以我希望不這般簡單地回答問題。我希望經過詳細的研究,亦聽取公務員的意見後,才提出一些比較具體的方案。

記者:要○五年第二季才差不多完成,即○五年的財政預算不能寫進去,要到○六年才可以寫進預算案,會否讓人覺得是把這件事推給第三屆政府?

局長:首先我要強調,我們今次的工作,是作為公務員體制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環,配合整個公務員管理制度,予公務員系統長期採用。所以不應與短期的滅赤措施放在一起。

  第二點有關公務員的減薪,實際上我們現在亦有一條法例在立法會,如果今年年底獲得通過,○四年大約減百分之三,○五年亦會繼續減約百分之三,至九七年的現金水平。所以我覺得實際上如果有任何的薪酬調整,都應該是○六年的事。所以我們的時間表其實亦可配合,或者說不排除我們在○六年就薪酬調整提出具體的建議。

記者:關於基本法一百條的規定,法律意見是否認為九七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到○五年後,仍然有空間減薪?

局長:基本法一百條,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律師,也有不同的詮釋。我想藉此個機會說清楚第二屆特區政府一個已宣布的政策是我們不會在第二屆政府任期內,即○七年六月前,就九七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再次減薪至低於九七年的現金水平。這是一個政策上的決定,我們亦已宣布了。

記者:公務員團體不贊成把「適用範圍」作公開諮詢,現在你們這樣做會否擔心影響你們和公務員之間的關係?

局長:在這件事上我們是會繼續諮詢公務員團體,但我亦很相信公務員團體和整體公務員都了解到社會對公務員有相當的期望,希望我們在處理這事上,可以符合社會整體的利益。

記者:基本法第一百條的闡釋問題...?

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基本法第一百條,不同的律師有不同的詮釋,但在處理這個問題上,亦不單純是法律問題。我希望利用一些時間,由現在到明年,詳細看看這個問題,包括詮釋問題,我們在第二季可以有一個較具體的看法或立場讓大家參考和提供意見。

(請同時參閱發言全文英文部分。)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