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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蔡素玉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現時在公眾地方設有3色分類回收箱,以回收膠樽、鋁罐及廢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迄今為推行該廢物回收計劃所動用的公帑款額(請分項列明回收箱、聘用運輸公司和回收商等費用);
(二)迄今透過該計劃回收的各種物料的重量;
(三)按回收物料的種類劃分,各種回收物料的單位回收成本(即計劃的開支與回收物料重量的比例),以及每公噸回收物料的市場價值;及
(四)有否在市場出售上述回收物料;若有,當局因而獲得的款額;若否,當局如何處理回收物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迄今用於設置分類回收箱系統的公帑款額臚列如下:
年度 購置分類回收箱 回收物料
我們須注意,以上所提及的收集服務只包括設置在學校和公眾地方的回收箱。這些回收箱的數目佔全港回收箱的數目約百分之三十,而它們所收集到的回收物料佔所有回收物料的少於百分之一。我們相信這些回收箱所收集到的物料較少,是與拾荒者把回收物料檢走有關。
(二)自2000-01年度起,從分類回收箱收集到的廢紙、鋁罐和膠樽的數量臚列如下:
年度 廢紙 鋁罐 膠樽
(三)由於收集服務包括全部三種回收物料,我們無法就每種物料提供其單位回收成本。整體來說,回收物料的單位經常費用約為每公噸27元。
回收物料的市場價值會不時變動,同時亦視乎物料的數量與品質而有所不同。據我們所知,現時廢紙的市價一般是每公噸600至800元,鋁罐每公噸3,500至4,000元,膠樽則每公噸300至500元。
(四)從公眾地方和學校所收集到的回收物料,我們規定收集服務承辦商須售予回收商,而售賣回收物料所得的收入,可歸予收集商所有。這些收入已經反映在收集服務的合約價格內。至於公共屋h,售賣回收物料所得的收入,可歸予清潔承辦商。這些收入已經反映在清潔服務的合約價格內。
完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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