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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答覆:
問題︰
政府在公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後,未有公開交代將來如何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諮詢公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待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均由普選產生後才展開有關立法工作;及
(二) 會否採用白紙條例草案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法案條文內容諮詢公眾?
答覆︰
主席女士︰
立法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香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這項《基本法》規定的責任與本港的政制發展並無任何關連。
正如行政長官在九月五日指出,保安局將重新檢討為落實第二十三條的事項,而有關工作並無既定的時間表。對於將來的諮詢形式等問題,政府是持開放態度,歡迎各方面的意見。
完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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