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第八題:停建及停售居者有其屋單位

*******************

  以下為今日(十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停建及停售居者有其屋(「居屋」)單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有居屋地盤因當局決定停建居屋單位而在建築工程展開後停工;若有,涉及的地盤數目以及當局將如何善後;

(二) 居屋政策的改變有否引致當局未能履行合約規定,在預售樓花同意書及滿意紙批出後的二十個月內,將符合居屋申請資格的申請人的名單交予私人參建居屋計劃的發展商;若有,此類個案及所涉單位的數目分別為何,而其中發展商已入稟法院的個案及所涉單位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 當局在決定停建及停售居屋前,有否就上述情況作出評估;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三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去年十一月,政府及房屋委員會因應物業市場的情況決定停建及停售居屋,並同時終止「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然而,已開展樓宇工程的居屋地盤均繼續如期施工,只有兩個分別位於山谷道及紅磡的居屋地盤,由於剛好完成了樁柱工程,而樓宇工程尚未開始,所以房屋委員會已決定將它們交回政府,重新規劃用途。

(二)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終止後,現時只有兩個屋苑的單位尚待處理,分別是位於紅磡有二千四百七十個單位的紅灣半島和位於牛池灣有二千零一十個單位的嘉峰臺,兩個屋苑由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至今,均未超出合約規定提供申請人名單的二十個月期限,其中紅灣半島的發展商就居屋政策改變對該屋苑銷售安排的影響入稟法院。

(三) 政府及房屋委員會決定停建及停售居屋,是鑑於私營物業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及居屋與私營市場重疊的情況日益嚴重。停建及停售居屋,能讓市場逐漸回復平衡,對整體經濟及民生均有裨益。在作出有關決定時,政府已充分評估政策對正在施工的居屋地盤及尚未出售的「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的影響。對於兩個只進行了樁柱工程的地盤,由於房屋委員會已完成與地基承建商的合約,亦尚未就樓宇工程招標,所以並不會引致任何合約糾紛。至於上述兩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政府早前已開始與有關發展商磋商修改契約,研究由他們處理該批單位。

二○○三年十月八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