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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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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十月三日)宣布,行政長官已為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委任新主席、副主席及一名新委員,任期一年,由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各人均以個人身分獲得委任。

地產代理監管局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成立,旨在提高地產代理的服務水準和保障物業交易中的消費者。

現任副主席潘國濂獲委任為主席,任期一年,以接替將會卸任的張建東。

周永健獲委任為副主席,任期一年,以接替將會出任主席的潘國濂。

廖譚婉瓊女士獲委任為委員,以填補因上述調動而出現的空缺。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成立以來,地產代理監管局一直擔當地產代理監管機構的角色,績效卓著。過去六年,監管局全體委員克盡厥職,履行這項艱巨的任務,政府深表謝意。我們謹此向將會卸任的創始主席張建東先生致謝,感激他以超卓的領導才能、真知灼見和創新觀念,帶領監管局工作。張先生為監管局奠定了穩固基礎,使之能繼續根據《地產代理條例》履行其職務及責任。」

「我們深信,在潘國濂先生及周永健先生的領導下,監管局將會秉承往績,與地產代理業界攜手合作,致力提升業界的操守和能力。」

以下為監管局二○○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的委員名單:

潘國濂先生(主席)

周永健先生(副主席)

A類別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

古劍輝先生

馬少雄先生

吳錦津先生

鄧意民先生

曾煥平先生

B類別人士(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士)

陳黃穗女士

梁志堅先生

黃浩明先生

廖譚婉瓊女士

C類別人士(非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相關行業的人士)

陳念慈女士

朱梁小玲女士

張惠彬先生

余若薇議員

林漢強先生

陸順甜先生

馬逢國議員

尹志強先生

房屋署助理署長(私營房屋)

二○○三年十月三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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