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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繼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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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七月三十日)宣布,《家事調解試驗計劃》(試驗計劃)的延長期於明日(七月三十一日)屆滿後,為推行該試驗計劃而設立的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辦事處)將繼續運作。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辦事處將會保留,繼續為正在離婚或分居的夫婦提供調解講座,並解答有關家事調解服務的查詢。」

  發言人補充說:「辦事處會幫助雙方認識調解的意思,以及協助他們獲得調解服務。由八月一日開始,新申請調解服務的人士,將要支付費用予調解員。」

  「然而,一些非政府機構及私人執業的調解員已同意為有經濟困難的人士,例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提供免費的調解服務。」

  發言人說:「試驗計劃推行以來,共有845對夫婦接受並完成整個調解過程,其中有669對夫婦能就爭議的事項達成全部或部份協議,包括對配偶及子女經濟上的支援、子女監護權及財產分配等。成功率接近八成。」

  此外,司法機構已委派香港理工大學為整個為期三年的試驗計劃進行評估,並於今年稍後向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督導委員會提交全面評核報告。司法機構會根據有關評核報告考慮家事調解的未來方向。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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